1月12日,海关总署公布出台16条重点措施,支持新时代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重点措施聚焦支持中部地区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等五个方面。
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对于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意义重大。
在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方面,主要措施提出拓展“铁海联运”“空陆联运”“空空中转”业务,优化铁路快通、过境班列集拼、集散监管模式,支持和保障鄂州花湖机场新开和加密国际定期货运航班,支持提升合肥国际陆港在国家集结中心规划层级,支持郑州国际陆港新址建设,助推内陆开放通道建设。此外,将因地制宜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支持中部地区大力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促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等。
为更好促进中部地区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海关总署发布出台支持中部地区依托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打造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扩大“跨境一锁”“蔬菜直供”等监管试点措施。
海关总署还在助力中部地区提升粮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出台稳步推进中欧班列进口粮食指运地检验检疫改革试点;推进出口烟花爆竹“口岸-属地”监管作业联动等重点措施。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指导中部地区海关充分发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作用,落实落细16条重点措施,出台配套细化举措,紧扣“三基地一枢纽”战略定位,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协同发展格局,为更好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海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