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披露了对人福医药(600079.SH)及相关责任方的纪律处分决定。因公司发生多笔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巨大,均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且经监管问询,仍未采取措施核实并准确披露关联关系,在获悉相关关联关系后,也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上交所决定对人福医药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当代科技”)和人福医药实际控制人艾路明予以公开谴责,对人福医药及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李杰、时任总裁邓霞飞、时任财务总监吴亚君、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前伦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人福医药四家子公司耗资16.45亿元购买物业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既未准确披露也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且相关工作函回复不真实、不准确。
2022年3月,人福医药全资子公司武汉人福医药有限公司、武汉人福创新药物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武汉天润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武汉珂美立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简称“珂美立德”)购买物业资产,合同金额合计16.45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以下简称“归母净资产”)的15.46%。
根据人福医药公告及相关材料,2024年7月12日,当代科技告知公司,当代科技的下属企业因业务关系能够对珂美立德的股东实施重大影响,珂美立德为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7月26日,人福医药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交易的议案。8月12日,该交易由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事实上,早在2022年5月5日,上交所就向人福医药发出过监管工作函,但公司在回函中明确否认珂美立德为关联方。且人福医药在2024年7月12日获悉相关关联关系后,也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迟至7月27日才予以披露。
不止于此,人福医药还有多笔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转让及收购子公司股权等关联交易,也未及时披露且未履行相关董事会决策程序,且相关工作函回复不真实、不准确。
2016年11月,人福医药全资子公司人福普克药业(武汉)有限公司就口服制剂cGMP出口生产基地项目与武汉市新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新洪建筑”)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项造价8922.41万元,占2015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3%。
2018年4月,人福医药全资子公司湖北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就武汉光谷生物医药创新中心项目与新洪建筑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于2020年12月签订《土建补充协议》,该工程累计造价6025.88万元,占2019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59%。
2018年11月,人福医药及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原为人福医药全资子公司)、武汉康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福医药全资子公司)分别与武汉当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当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所持珂美立德合计100%股权,交易金额合计1.89亿元,占2017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40%。交易完成后,珂美立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1年9月起,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黄冈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就黄冈人福医药国际高端新型特色原料药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先后与新洪建筑签订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金额合计为2.9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73%。
2022年3月,人福医药与武汉遥星医药有限公司(简称“遥星医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湖北葛店人福药用辅料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股权转让款为1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94%。
同样是2024年7月12日,人福医药接到控股股东当代科技的通知,新洪建筑、武汉当璟、遥星医药为公司关联人。因此,上述5笔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但相关交易均未及时披露,也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2024年7月26日,人福医药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述交易的议案。公告显示,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上交所于2023年4月13日发出监管工作函,人福医药在回函中明确否认新洪建筑为公司关联方。人福医药在2024年7月12日获悉相关关联关系后,也未及时披露,迟至7月27日才予以披露。
上交所指出,人福医药控股股东当代科技、实际控制人艾路明作为上述关联交易对方的控制方,故意隐瞒其与相关方的关联关系,导致公司未能真实、准确披露相关交易情况,情节严重。
责任人方面,人福医药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李杰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总裁邓霞飞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吴亚君作为公司财务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前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了对当代科技、艾路明予以公开谴责,对人福医药、李杰、邓霞飞、吴亚君、李前伦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决定。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这不是人福医药首次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而被上交所处分。2023年2月1日,因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大额违规减持股份、重大交易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等四方面违规行为,上交所对人福医药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等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处分。
由于当时上交所已针对人福医药四家子公司购买物业资产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等相关事项的违规行为,作出了对人福医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的纪律处分决定,因此这一次不再重复处理。
上交所要求,人福医药及公司董监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处分决定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