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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加快推进
2018-10-30 作者: 记者 关子儒/长春报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近日,酝酿9个多月的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有了新进展。在日前举行的“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中,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协调办公室正式落户长春。

  以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为平台,国有金融机构不断发挥自身作用,关注东北经济发展中的重点行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东北振兴。

  首家常驻部门落户长春

  10月22日,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协调办公室在长春设立,成为该机构在东北地区的首家常驻部门。据介绍,协调办公室将为金融机构在东北集聚发展搭平台、建渠道,推动长春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支撑和保障。

  “9个月来,合作机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周晓飞介绍,各类金融机构已经付诸行动支持地方发展。在助力国资国企改革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积极参与了辽宁沿海港口整合等工作。合作机制还在培育发展新动能、完善金融服务等方面有所进展。

  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介绍,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于今年1月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推动下,由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牵头,联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保等43家单位共同发起,致力于构建政府市场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打造开放式的信息共享平台和投融资服务合作平台,汇聚各类金融资产,助力东北振兴。

  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秘书长单位天风证券股份公司CEO王琳晶表示,无论签多少协议,最终还离不开落地的工作。此次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协调办公室的落成,希望能够把一段时间以来形成的初步工作成果变成实际融资的行动。

  支持目标投向东北重点产业

  以东北振兴金融合作机制为平台,国有金融机构正在不断发挥自身作用,关注东北经济发展中的重点行业。以农业为例,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胡斌介绍:“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以来,吉林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5816亿元,占全部贷款比例达到30.6%,涉农企业资本市场共计融资210.9亿元,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提升74.1%。”

  国有金融机构对于东北地区农业的支持力度还将不断加大。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关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中国银保监会将从多方面推动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和薄弱环节。

  在10月21日至24日举办的“金融助振兴——吉林行动”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吉林省签署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农业发展银行支持乡村振兴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另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约合同项目1个,合同金额20亿元;签约协议项目7个,协议金额77.3亿元。

  制造业方面,中国诚通集团、中国中车集团、吉林金控集团、吉林省股权基金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国调中车展业发展投资管理公司等5家公司签署了吉林国调中车产业发展基金合伙协议。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16家金融机构与一汽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提供意向性授信共计10150亿元。

  助力东北振兴实现“既快又好”

  “金融服务东北振兴要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表示,重点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现代农业、传统产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金融活水作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着力“补短板”。

  10月22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吉林省签署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共同推进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开发性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另外签约协议项目15个,协议金额615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继祖表示,要投入更多精力推动环长春四辽吉松工业走廊、沿图们江鸭绿江开发开放经济带、沿中蒙俄开发开放经济带等建设。

  周晓飞建议,各金融机构发挥纽带作用,加强与东北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推进融资信息和资源共享;立足东北实际,积极发展适合东北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发掘东北优势,促进融资便利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发挥专业优势,构建与东北地区之间的良性合作机制,坚决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吉林省省长景俊海表示,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蕴含着无限发展机遇和广阔合作空间。今年前8个月,吉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8.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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