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上路:基金行业淡定应对
2014-07-14    作者:林建荣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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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于新股注册制落地实施,公募基金注册制会否带来产品大爆发,业界又如何看待新规对行业格局的影响? ]

  证监会上周五发布重新制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称《运作办法》)及其实施规定,公募基金注册制自2014年8月8日起施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运作办法》是新基金法重要的配套法规,是基金募集、申购赎回、投资、收益分配、持有人大会等环节须普遍遵守的业务规范。

  而先于新股注册制落地实施,公募基金注册制会带来产品大爆发吗?业界又怎么看待新规对行业格局的影响?

  鼓励创新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注册制能否造成基金产品大规模增加这个谈不上,因为其实渠道已经放开了,目前基金公司也有90家左右,大家看基金产品似乎很多,但其实很多公司的通道都还没用满。”天弘基金高级策略分析师刘佳章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基金公司发行产品实行注册制之后,更大的作用可能在于鼓励行业创新,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使得整个市场的资金做一个比较合理的配置。

  邓舸表示,《运作办法》的制订主要遵循了“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指导思想:一是坚持公募基金“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公开披露、独立运作、严格监管”的制度优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真正落实简政放权与监管转型的要求,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贯彻落实基金产品注册制,充分激发市场机构产品创新活力。

  将公募基金产品的审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为此次新规的主要亮点。《运作办法》规定,证监会将主要从四个方面落实基金注册制:一是调整监管理念,将产品审查转向以保护投资者为导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二是调整监管方式,减少对微观活动的干预,释放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三是优化许可程序,建立标准明确、运作规范、制约有效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查制度;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放而不乱、活而有序的新机制。

  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其实从原来的审批制转向实际上的注册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近两年来基金产品发行数量大增。原来审批制下基金公司发行一个产品的周期可能需要半年,比如小盘股好的时候设计一个针对小盘股的基金,但是到产品发行的时候,小盘股的市场表现可能没那么好了,市场环境和产品设计时已经很不一样了,这种时滞给各方带来一定困扰。注册制下,基金产品从设计到募集的实践中周期缩短,可能会解决这个问题。”

  契约合规 充分揭示风险

  《运作办法》规定,注册审查将以契约合规、风险充分揭示为基础,突出有效信息的披露,注重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确保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与此同时,支持市场主体围绕客户需求自主设计发行公募基金,支持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绑定的费率结构,不限制产品发行数量,不人为调控审查节奏,不干预产品发行时间;此外,还将建立产品电子审查系统,对成熟产品实行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的简易程序,及时向市场公示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结果;与此同时,还将有效利用交易所一线监控以及独立第三方托管机制,辅以风险为导向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基金违规行为,建立注册许可与日常监管执法的联动机制,提高违规失信成本。

  邓舸表示,以上监管思路与措施将体现在《运作办法》修订及后续的产品注册与监管中,目标是在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提升公募基金行业的合规诚信水平。

  从以往经验来看,任何行业政策的出台都具有“两面性”,业内人士认为,注册制也可能给公募基金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

  “现在基金的赚钱效应比较低,首发规模大幅下降,之前发一个基金可能有几十亿元,但目前有些基金仅有一两亿,有时候甚至达不到规模,还得找资金帮忙。小基金多了,一个基金经理可能要管好几个基金,精力也会被分散。”杨德龙认为,注册制可能带来充分的市场竞争,但同时也会带来一些以前没有的问题。

  降低门槛 做大公募业务

  邓舸称,《运作办法》是落实近日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创新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重要举措。此前,证监会发布《意见》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等三大举措。从《意见》的发布来看,支持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基金业务,已经开始成为监管层今后工作的重点。

  6月2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明确提出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私募证券基金、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资产管理机构可参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也可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结合此前监管层发布的多份意在促进发展壮大公募基金行业的文件看,本次发布《运作办法》的用意也和此前一脉相承,为的是发展壮大公募基金行业。

  “政策主要是降低公募门槛,加大行业竞争,对现在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肯定是利空。各路资金都可以发产品了,公募基金没有垄断优势。现有的基金公司肯定会更不好过。”杨德龙表示,一段时间以来的政策确实让基金公司的生存状况趋向恶劣,一些小的基金公司可能无法生存。但对基金投资者可能是利好的,由于可选产品多了,基金在收费方面或许会有下调的趋势。而在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基金业择强汰弱,整个行业也有望得到壮大。

  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国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89家,发行公募产品1552只,管理资产净值约3万亿元。目前,我国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仅位居全球第十位,市场占比也仅为1.6%;基金公司资产规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7.4%,远低于成熟市场和主要新兴市场的水平。

  邓舸还表示:“从《运作办法》前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市场各方认为本次修改抓住了当前基金运作的关键问题,有利于促进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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