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海盗经济学
2011-06-14   作者:林行止  来源:经济参考网
 

    说到底,海盗毕竟是非法之徒,而且他们之间不乏变态型的狂徒,李逊收集的“文献”中既保留了海盗为了取乐强迫一位他们看不顺眼的商船船长“吃一盘蜡烛”;一名海盗头目相信“他在火中飞舞姿势美妙”而在众盗围观取乐下活活烧死一名被掳水手……不过,大体而言,海盗是根据“无形之手”的指引办事,只是海上寂寞,在帝力于我何有的环境下,他们什么离经叛道的事都做得出。
    在海外殖民及拓展海上贸易上,英国不算最早却最成功,为了殖民地人民“安居乐业”和保障本国商船的安全,英国在十八世纪初叶便想尽办法对付海盗,所谓“想尽办法”,是有时拉拢收为己用有时则格杀勿论。事实上,在处理海盗问题上,英国人的“实用主义”精神表露无遗。
    1702年,英国卷入西班牙继承战争(1701-1714),为了增强海上力量,和其他国家一样,英国亦征用海盗船为国家服务,“改邪归正”亦即被“招安”的海盗便是Privateer;这种权宜措施不但令英海军声势大增,而且一举解决了海盗劫掠本国商船的困扰;海盗成为海军“助手”,条件是海军对它们眼开眼闭,任由它们掠夺敌国商船而所有“战利品”归海盗瓜分。面对这种“不可抗力”的诱因,Privateer更积极抢掠敌国商船和攻击敌舰。显而易见,在安全获保证之下,Privateers迅速扩大;可是,当战争结束时,协议不再有效,他们只有回到从前,继续海盗生涯,这等于海盗队伍突然壮大。
    如何解决海盗问题,英国人终于度出一条妙计。1717年,英廷委派立有战功的前Privateer船长罗杰斯(Woodes Rogers)为巴哈马(1647年英人已在此安营立寨;1783年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总督,其任务是扫荡盘踞于区内星罗棋布海岛的海盗,以利英国海运;至1721年6月他奉召回国时,巴哈马海域的海盗基本上已被肃清,所谓“肃清”是指海盗已失去陆上基地,只能四海为家,没有后勤补给,海盗元气大伤。罗杰斯不仅在海盗史上大大有名,他还因为抢救因沉船而流落荒岛的商船船长A. Selkirk而名垂文学史,因为笛福小说《鲁滨逊漂流记》的主角便是以Selkirk为原型。
    战争结束后,为了人尽其才,英廷纷纷委派海军精英分子前往海外殖民地,以取代那些“不情愿和无效率”的殖民地官员。和罗杰斯相同,他们的任务亦是扫荡海盗;可由于当时战事刚完,国库空虚,海军补给及人手皆不足,比如派往西印度群岛的舰只,必须回英补充粮食,以西印度粮食比英国本土昂贵数倍;正因为补给困难,英舰上的人手低于常规编制,加上维修亦规定要回本土船坞,结果是海盗船无论在装备和士气都比海军佳,海军剿匪的成绩遂差强人意。
    各国海军日益壮大,海盗从肆无忌惮横行四海转而只能“昼伏夜出”进行偷袭,不过,海盗盛世虽成过去,但他们继续在非沿岸和加勒比海诸岛间活动,期间英国决心成为海上霸主,筹足军费扩充海军,终于在十八世纪二十年代把海盗赶入“穷巷”;看海盗史,在上述海域活动的海盗,其黄金期不足五十年,但在世界海图上,海盗从来不曾绝迹,即使到了二十一世纪,非洲和亚洲海域出没的海盗仍严重至“海军大国”要万里迢迢派遣舰只前往“灾区”保护本国商船。
    李逊有提及中国海盗,唯只得寥寥数语,在后记“海上劫掠的盛衰”,他说十八世纪加勒比海盗黄金时期褪色后,继之崛起的是十九世纪在南中国海活动的中国海盗;和西洋海盗不同,中国海盗人数以万计,他估计最多可能达十五万之众。
    李逊对中国海盗可说完全无知,这不是他无法阅读中文,可能是无法把中国海盗行为与经济学挂钩而故意把之忽略,因为有关的英文著作多的是,他不会不知道,事实上要写一章中国海盗并无困难。
    有关中国海盗的“西书”,举几本市上有售的便有高斯1932年出版的《海上劫掠史》,有“日本和中国(海盗)”一章;著名海盗史家柯定利编辑的《海盗》(D. Cordingly:Pirates,JP Press,1998)副题是“……南中国海公海的恐怖活动”,第十章专论“中国海盗”;上面提及康士谈那本《海盗史》(有柯定利写的长序),亦在第十章写“远东的海盗活动”,对中国海盗的着墨最多,其中分“贼船”(The Junk;详细介绍海盗船的数量及武备)和“海盗传略”(Pirate Profile),内收国姓爷(Kuo Hsing Yeh)、郑一(Ching Yih〔Cheng I〕)及不知其何许人的Shap'ng-Tsai三名大盗。这些专书中对郑一的太太郑一嫂的描述,引发阿根廷大小说家Jorge Luis Borges的兴趣并写成短篇小说《女海盗郑寡妇》,笔者未读这篇小说,无话可说。
    国姓爷是郑成功,因唐王朱聿健赐姓朱因号国姓爷,但以赐姓作为人名,是不通中文的外国人张冠李戴的“杰作”,该书索引且以Yeh为姓,令笔者看得一头雾水,细读其行状,方知是郑成功。至于郑一,原名郑文显,为广东新安海盗大头子郑连昌之子,与其堂兄郑七齐名,均为1800年前后南中国海著名海盗;郑氏堂兄弟本来联合行动,但郑七早年在一次劫掠活动中被击毙,旧部遂归郑一旗下;郑一促成广东海盗联盟,成立红旗帮。在嘉庆十二年(1807年),郑一麾下海盗停泊在香港鲤鱼门海域共有约大大小小六百艘船艇,规模之大,非西洋海盗所敢想象;是年郑一在一次海上抢掠活动中遇台风沉船溺死!
    笔者对郑一所知无多,但其妻郑一嫂(Mrs. Cheng〔Ching〕I〔Yih〕Sao)的事迹则散见上述诸书——《海盗史》以郑一为分题题目,唯郑一嫂才是主角。一嫂原名石香姑,为蛋户(船上)妓女,他们于广州湾南部的东海村结婚,婚后随乃夫为盗,协助打理红旗帮帮务。据说她曾习武,而且她足智多谋,是海盗中少有的文武双全人才。郑一葬身大海后,一嫂挟乃夫余威,统领红旗帮“全军”(其下分黑、白、黄、蓝、青五旗,名下各有贼船百数十艘),但各头目虎视眈眈,莫不希望趁群龙无首之际,扩大本身势力甚至试图取郑一嫂地位而代之。至此大家熟识的张保仔出场。
    张保仔原名张保(1786-1822),为郑一“契仔”,本为渔家子,少时随父辈出海打鱼,被郑一的手下掳掠,因醒目机警且相貌堂堂,深得郑一欢心,收为义子。当郑一嫂为属下闹分裂而忧虑烦恼时,张保仔为义母出谋献策,由于颇有大将之风且知人善任,渐为众盗接受,在郑一嫂的扶掖下,张保仔终于取代郑一成为红旗帮首领。据说郑一嫂皮肤黝黑但天生丽质且具风韵,她与张保仔名为契妈契仔实为夫妻。郑一去世那年,一嫂三十二岁、张保仔二十一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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