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中心”应是市场自然发育的结果
    2008-05-08    卫志民    来源:新京报
  金融业向某一特定的区域集中是经济规律下的自然现象。北京成为还是没有成为金融中心并不重要,关键是政府应做好“掌舵者”而非“划桨者”,致力于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北京市委、市政府近日将正式下发《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
  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越能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企业的决策越是能够不受政府特殊产业政策的影响,市场就越有效,资源的配置效率就越高,反之,有特定产业指向的产业政策越有力,资源的配置效率就越低。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政府掌握了一切经济资源,可以主观地“塑造”产业结构,可以像“导演”一样安排不同城市的“经济角色”,进行区域间的经济布局,但事实证明,政府的精心计划永远不如市场的分散决策。
  现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无一例外地都抛弃了产业政策,或从来就没有认真地对产业政策感过兴趣,曾经实现过某种程度产业政策的国家所取得的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之间也不具备因果的关系,实行产业政策的经历对于任何国家都是教训而不是宝贵的经验。所以,北京市今天对金融行业的意见“指导性”的意味更浓,其约束性和计划经济时期的产业政策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如此,这类“积极”的产业政策还是越少越好。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掌舵者”而非“划桨者”,它的角色是致力于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政府应该坚持非歧视性原则,而不要试图像在计划经济年代那样去扮演挑选“明日的希望之星”的角色。哪个产业应该发展,某类企业应该向哪个地理区域集中不需什么规划,华尔街和硅谷不是规划出来的,曾作为中国金融中心的平遥和太谷也不是规划出来的,相同类型的企业会逐渐地向某一特定的区域集中是经济规律,是受规模经济效应支配的,因此,没有政府的规划,也能够产生王府井、硅谷和华尔街。再伟大的人、再善辩的人都无法和市场争论,市场的决定是最优的。就北京金融业的发展而言,“筑巢”和“引凤”都不应该是政府考虑的事情,是写字楼的投资人考虑的事情。
  产业也没有“好”与“坏”的问题,只有合法不合法、违法不违法的问题。能够在北京生存下来的产业就是适合北京的产业,能够在竞争中生存下来的企业就是有竞争力的企业。在北京没有赢利能力的企业就是一个不适合北京的企业,能够在北京获得良好投资回报的企业就是一个适合北京的企业,一些金融企业会为了一点写字楼租金补贴就放弃“最优”的投资地点而来北京这个“次优”城市吗?数十亿的投资会为了一个北京户口改变自己的投资决策吗?北京的寸土寸金,密集使用土地的产业不可能发展起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服务业所占的比重自然就会逐渐提高,否则即使政府刻意地去促进服务业的发展也没有用,只能够导致资源的浪费,看看一些城市用纳税人的钱“规划”出来的空空荡荡的“商业街”就知道了。
  北京成为还是没有成为金融中心不重要,最终成为金融中心固然不错,成为艺术中心也不错,成为文化中心同样不错,政府的责任不在于挑选“北京经济”所穿“衣裳”的款式和花色,而是管理这个城市,使之适合从事商业活动,至于什么产业发展起来,不需要政府关心,在统一的游戏规则下,胜出者就是最适合北京的。北京可以制定一个较高的环保标准,但不能为了限制特定的行业而对不同的行业实行环保方面的双重标准。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