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绮雯:韩企非法撤离的背后
    2008-02-22        来源:解放日报
  上月底开始,103家韩资企业“非法撤离”山东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韩国产业资源部2月19日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支援机构1月28日-2月1日对在华韩国企业非法撤离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对策。也就是说,部分撤离企业拖欠的工资、税收或是贷款都将得到妥善处理。
  沸沸扬扬一段时间的在华韩企撤离事件算是暂告一段落。但这些韩国企业为什么要走?我们需要为此担忧吗?笔者认为,对于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部分企业的撤离未必是坏事。当然,前提是外资的撤离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而不应该是非法的。
  此番韩企密集撤离主要有三个因素:劳动力成本上升、税制改革及环保压力。根据中国社科院韩国问题专家朴键一提供的资料,在中国投资的韩国企业中,95%都是技术含量低、劳动密集型、高污染、高能耗的中小企业,大多属于在韩国没法生存的“夕阳产业”。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的数据,约50%的韩资企业在中国销售产品,30%的企业返销母公司或者本土,20%出口海外。也就是说,之前他们在中国的经营,主要依赖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各种优惠措施和宽松的环保要求,在中国生产,然后将产品销往韩国,较为丰厚的利润也使经营者缺乏改善管理、加快产业升级的动力。一旦政策有变,就难以适应。
  劳动力成本上升,两税并轨和环境成本提高,这是中国制造业转型的信号,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部分外资企业撤离,只能说明其无法达到在中国经营的要求,这样的企业走了,又有什么好可惜好担忧的呢?长远来说,中国的优势不能永远只是“廉价劳动力”,不能永远只是“税收优惠”,更不能永远只是“环保要求宽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门槛的提高本身就是优胜劣汰的机制。事实上,撤离企业的状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据了解,撤离山东的韩资企业大多是皮革、成衣和缝纫玩具等加工型小企业。虽然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撤离对就业确实是种压力,但我们必须迈过这道坎。
  对中方来说,在某些问题上也值得反思。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吸引外资方面已经做得非常到位了,措施优惠,制度完善,程序便捷。然而,要撤资的话,手续则相对复杂,而且在一些地方还有其他种种要求。有韩国媒体报道说,一些企业之所以“非法撤离”,一是觉得中国的清算手续繁杂,二是需要返还当初进入中国时接受过的各种优惠。因此,我们或可以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做好配套服务,这不单是对外国投资者的约束和保护,也是对国家税收和劳动者利益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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