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重新恢复“五一长假”?
    2010-06-07        来源:京华时报

    近日,有社科院专家建议,增加两天法定假日,进而再次形成五一长假。黄金周的存废,是个老话题。但此次旧事重提,并非了无新意的重复。自取消五一长假以来的几年实践,不但未能消弭人们对它的惦念和需要,反而为恢复五一黄金周积淀了相当的社会基础和民众基础。
关于恢复五一长假所产生的假日经济效应、彰显百姓休息权利以及有利于文化内涵与文明进步的提升等等,有论者多有表述并形成共识,自不必赘述。这里想说的是,这几年的实践已然形成了一些新的共识,尤需有关部门仔细考量尊重。
    首先是民众选择法定假日休闲,远胜选择带薪休假。当年取消五一黄金周,专家提出的一个替代办法是建立带薪休假制度,这样既能保障百姓休息权利,又能避免人们扎堆休闲、到处人满为患。然而,实践表明这只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许多单位、部门的带薪休假制度形同虚设,职工不愿或不能休假,就在于这种制度对于职工个人而言,会变成一种“个性化诉求”,囿于工作任务繁重、老板脸色以及其他各种微妙的心理考量,许多人往往选择放弃。因而,在事实上反而使很多人享受不到假日休闲权利。而对假日进行国家法律保障,就能使全社会的工作任务安排与工作节奏变得有利于职工休假,又能使人们在这种法定的强力推动下欣然选择休假,而不用考量上述各种影响休假的因素。这正是法定假日能够有效保证人们休假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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