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总让消费者用生命为职能部门履职
    2010-04-12    作者:谭浩俊    来源:红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海南“毒豇豆”事件中涉及的13名相关责任人昨天刚被问责,今日青岛市再爆惊人的“毒韭菜”。从4月1日开始,青岛一些医院陆续接到9名食用韭菜后中毒的患者,他们都是食用韭菜之后出现了头疼、恶心、腹泻等症状,经医院检查属于有机磷中毒,也就是说韭菜上的残余农药严重超标导致中毒。(4月9日中国广播网)

  有关部门对此的解释是,当前受季节变换以及气温升高的影响,蔬菜的病虫害到了高发期,菜农加大了用药量和用药频率,蔬菜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开始增多。
  言下之意,在季节变换和温度升高之季,由于病虫害较多,所以,出现“毒韭菜”是很正常的,有人中毒也是很正常的,这完全是象地震一样的天灾,而非人祸。菜农没有责任,监管部门更没有责任。
  于是,消费者只能有两种选择,要么不食人间烟火,要么拿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做赌注。
  众所周知,海南“毒豇豆”事件发生以后,不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且事件中的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严肃处理。本以为“毒豇豆”事件的发生,会引起有关各方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从而避免或减少类似问题的再发生。谁知晓,海南“毒豇豆”事件责任人被问责的声音尚未落地,这边又发生了“毒韭菜”事件。更让人感到痛心的,面对已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件,有关方面竟然一句“换季和气温升高”就算是给予公众的答复。
  可以想象的是,“毒韭菜”事件的发生,与“毒豇豆”事件一样,首先受到影响的是菜农。据了解,事件发生以后,仅莱西市孙受镇一个地区,就有1000多亩韭菜卖不出去了。而韭菜是生命周期很短的蔬菜,被“连坐”的菜农们遭受巨大损失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不禁让我们在为自己的健康安全担忧的同时,也对菜农们的遭遇深表同情。
  但是,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和警惕的是,如果在“毒韭菜”事件上,仅仅把功课做到这里,显然是不够的,也是不足以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的,更是难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因为,无论是“毒豇豆”还是“毒韭菜”,除了少数菜农的无良行为之外,监管部门都在干吗呢?从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蔬菜进入市场的检验、检测和管理,应当每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都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那么,为什么“毒韭菜”能够“安然无恙”地进入市场、进入千家万户、进入到消费者的肚子之中呢?
  要知道,剧毒农药的生产,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而剧毒农药的使用,更是有严格的规定与要求。对与消费者生命健康有密切关系的农产品,禁止使用剧毒农药,即使非剧毒农药,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范围、数量等使用。那么,为什么这些规定会成为一纸空文呢?有关部门到底是如何履行职责的呢?
  而对蔬菜的销售来说,所有进入市场的蔬菜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抽样调查,对其品质、农药残留、污染等情况进行检查。“毒韭菜”能够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进入千家万户,显然检查环节已经成为摆设了。
   当我们在指责少数菜农的无良行为时,更应当受到指责的是我们的监管部门。因为,对菜农来说,不管他们的行为有多么恶劣,多么无良,毕竟他们都花费了一定的劳动,也没有消耗社会公共资源。相反,监管者是靠纳税人养活的,大量消耗了社会公共资源,却不为公众的安全负责,岂不是失职吗?难道不应当首先追究责任吗?更重要的,这些消耗社会公共资源的部门,还无一例外地参与菜农等的利益分配。
  近年来,让消费者用生命和健康来为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事件已经发生多起,“三鹿奶粉事件”、“大头奶粉事件”、“毒豇豆”事件等。而每起事件发生以后,有关部门也都向公众发出了誓言和承诺,调子不可谓不高,态度也不可谓不诚。然而,高调的誓言和诚恳的承诺似乎总有现实有着太大的距离。
  我们不禁要问,到底何时能够不再让我们用生命和健康来为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和“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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