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广告虚假门透支诚信
    2010-03-02    作者:张颖洁    来源:中国新闻网

    电视购物广告再次成为相关部委整治的重点,加强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将从根本上改变该行业混乱现状,重塑电视购物形象

  荧屏上的骗局为啥总是没完没了?此前,沸沸扬扬的虚假医药广告事件还不时在消费者脑海中回放,春节期间电视购物广告却再成投诉热点。处在生死边缘,谁一直在透支电视购物诚信?
  在消费者眼中,低俗、虚假、违法的宣传内容和“垃圾时段+高密度轰炸”式的宣传手段成了电视购物广告的既有模式,这往往就是害群之马在作祟,长此以往,既伤及行业发展又损害消费者利益,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12部委再度重拳出击整治电视购物——出台《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把电视购物广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确定为今年专项整治重点。

  电视购物频陷“虚假门”

  如今,电视直销已成为广大消费者购物的又一条捷径。然而,由于一些良莠不齐的商品充斥在电视直销行业中,电视购物频陷“虚假门”。
  据中消协对30个主要电视频道进行的电视广告检查发现,虚假违法电视购物广告占到违法广告总数的61%。电视上“不花钱的超低价手机”,“不用交上网费的笔记本电脑”,还有各种神奇功效的“全球限量”金手链、大钻石之类的购物广告……这些都是虚假电视购物广告的惯用伎俩。
  浙江省工商局的监测数据也显示,电视违法广告主要集中于电视购物广告中,平均每天多达273条。2009年浙江工商部门共监测该省47家电视媒体广告635.16万条次,与2008年相比上升384.24万条次,发现违法广告137293条次。
  浙江省的数据是一个缩影,在众多虚假电视购物广告中,虚假医药广告首当其冲。2009间,广电总局共清理整顿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和各类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3600余条,先后四次发出停播令叫停22条违规医药广告和电视购物广告。据《北京青年报》最新报道,国家广电总局日前向全国广电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放“美国美艾可”等八部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按相关规定,部分广告短片属于禁止播出的广告。其中也不乏医药保健广告。
  值得注意的是,虚假电视购物广告产品类别也由医药保健品向手机、金银饰品等中高档商品转移。与此同时,从统计数据看,现在城镇消费者对电视购物广告受骗几率呈下降趋势,但这种趋势却逐步向农村消费群体蔓延。而随着3月15日临近,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开始征集消费线索,电视购物成为其中重点关注的一项。

  “忽悠”营销透支诚信,消费者情何以堪?

  诞生于美国的电视购物,近些年在我国表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但在这背后隐藏的却是随之而来的种种弊端,存在严重的行业信任危机则是最突出的表现,屡被整治但问题依然存在。
  “说话算话”,连孩童都明白的道理,在某些电视购物商家那却被视若无物,无诚信可言,叫消费者情何以堪?中国广播网新近消息,与以往黄金周相同的是,上海今年春节长假涉及电视购物、手机投诉的问题尤为突出,电视购物、手机的投诉各8件,其中电视购物投诉主要反映出经营者送货不及时。
  而“狸猫换太子”的遭遇屡现报端,也让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信任度大打折扣。最典型的案例就是不法分子屡借婷美内衣忽悠消费者,并多次被媒体曝光。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消息,一位315TS网友李女士向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反映了自己的“狸猫换太子”遭遇。据了解,李女士在河北电视台看到婷美热塑体雕服的广告,通过电话010-6330888订购了一套。未曾想到,几天后她收到的不是自己订购的价值980元的热塑体雕服,而是价值仅568元的美塑内衣,赠品跟客服之前的承诺也相差甚远,由价值368元的文胸换成了价值仅188元的文胸。
  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电视购物投诉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通常是通过邮政速递给消费者邮寄产品,邮递人员同时负责收取货款,这种方式叫做邮政速递代收货款业务,但是电视购物企业承诺往往在这做文章,把“代收货款”说成是“货到付款”,让消费者放松了警惕。
  另外,业内人士明确指出,其实电视购物的真正受众来源于国内二三级城市。而电视购物的产品价格往往不会低于199元,这是电视购物产品的价格底限,如果比这个价钱低,那电视购物就要赔本了。低于这个价格的,一般都有猫腻。

  建立长效机制是正道,消费者呼吁加强监管

  电视购物本可以成为广告销售的一大渠道,在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电视购物都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个重要渠道,商家通过这种方式向电视机前的广大的消费者源源不断地提供着优质的产品以及配送服务。仅美国有线电视网电视购物一年的销售额就达上百亿美元。缘何国内的电视购物广告成为虚假违法广告泛滥的重灾区,走不出诚信低下的怪圈?
  究其原因,据统计,全国各级电视台每天有超过1.5万小时的过剩时段,原本无人问津的垃圾时段却成了电视购物的“香饽饽”。因此电视购物产业链上的广告代理公司、商家、电视台三方各取所需,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使得产业链上的相关方不惜公然“明骗”。
  因此,有专家建议,治理虚假电视购物广告,要实行“问责制”,一旦播出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一切损失都应由播出媒体承担。消费者则呼吁要加强监管,相关法规也应及早进入,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此次《意见》强调,典型违法广告将通过曝光、点评、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屡罚屡犯的相关责任单位将取消广告发布资格,违法严重者将被撤销频道。广电总局日前下发的《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也要求,坚决禁止涉性广告,一经发现,将直接给予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对于消费者自身来说,理性购物最重要。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收到通过电视购物订购的商品后,在交钱之前可向邮递员要求开箱验货。
  由此可见,只有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才能引导电视购物走入良性发展道路;也只有加强监管,各方真正从维护用户利益角度出发,才能真正改变该行业的混乱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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