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更高层次的防洪抗旱体系
    2009-05-12    赵永平    来源:人民日报
    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在日前国家防办举行的座谈会上,又传出令人焦灼的数字:全国年均洪涝灾害损失占同期GDP的1.5%左右,年均干旱灾害损失超过同期GDP的1%,水旱灾害的损失和影响位居各类自然灾害之首。
    这些年来,国家修了不少水利设施,为什么水旱灾害还这么严重?
    应该看到,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的大江大河基本能够抵御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大洪水,大部分地区具备了抗御中等干旱的能力。如今在抗洪一线,男女老少齐上阵的紧张场面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有条不紊的科学防控;在洪涝灾区,杂乱的救灾帐篷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保庄圩内的安定生活……依靠不断完善的防洪抗旱体系,一次又一次减轻了灾害损失,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
    但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国情: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得洪涝、干旱、台风、山洪等灾害频繁发生。受全球气候变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因素的影响,人与水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水旱灾害风险加剧——不断围湖造田、侵占河道,让不少河流小水成灾;无度开发、污染水源,让不少水乡也面临缺水困扰;有些地方大量超采地下水,造成地面沉降、海水入侵……
    有人说,现在的水旱灾害,不仅是天灾,在一定程度上,与无节制的人类活动有直接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更高层次的防洪抗旱减灾保障体系。
    兴水利,除水害,不仅要尊重自然规律、规范人类活动,也要遵循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律。在治水思路上,我们已经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过去讲“人定胜天”,现在要“给洪水以出路”;过去让洪水入海为安,现在要想办法利用洪水资源。建立更高层次的防洪抗旱减灾保障体系,就是要在防止水对人类侵害的同时,依靠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综合手段,防止人类对水和自然的侵害。
    防洪抗旱减灾,不仅要建设标准适度的水利基础设施,也要有现代化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要继续强化预警预报水平,提高预报精度,逐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与应急响应机制,增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基础性研究,提高科技减灾的能力。
    防洪抗旱减灾,不仅是水利部门的事,全社会都要树立水旱灾害的风险意识,大力普及群众的自保自救知识。一些防灾经验表明,关键时候,只要警报及时,方法得当,就可以大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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