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的作用不宜被夸大
    2009-02-12    马红漫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放消费券“救经济”的行动日渐升温,各种迹象表明,消费券拉动经济的魔力已经被过度放大。继成都和杭州率先向部分居民发放消费券之后,杭州市计划进一步扩大消费券的概念范畴,准备继续推出旅游券、教育券、培训券等消费券,而且从杭州市领导的工资、福利中切出10%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等方案也正在研究之中。
  表面看来,两地发放消费券的举措得到了商务部的认可,这也成为消费券升温的推动力。但仔细研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的表述就会发现,虽然他言及“(消费券)是一种比较可行的选择”,但同时也讲到“(消费券)是在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的特殊办法”。
  “特殊”二字的言下之意,消费券固然有拉动消费之作用,但其可持续性却存在疑问。调控部门的这一表述理应得到全面理解,消费券绝非拉动市场消费欲望的万能钥匙,否则调控部门也不用十数年来一直为拉动内需而犯愁,而只需要靠一张张花花绿绿的消费券就能够万事大吉了。
  其实,发行消费券拉动经济的创意并非中国首创,最早的案例见于10年前的日本。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始作俑者的行为恰恰遭遇了失败的结局。1999年,深陷经济危机的日本为了刺激内需,向15岁以下65岁以上居民以及弱势群体发放每人2万日元的消费券,总值高达6000多亿日元。但日本财政部的调查发现,最终的市场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消费券仅有3成被用于消费,而6成以上则被转化成储蓄。也就是说,日本民众在用消费券购买了大量生活必需品后,直接把省下的钞票存入银行,并没有因为消费券的发放而全部用于扩大消费规模。最终当年日本因消费券推动的新增消费总额不过2025亿日元,仅占名义GDP的0.04%.
  出现这样的结局并不奇怪。在货币理论看来,发行消费券的本质不外乎两种:其一,如果是针对全民发行,比如按照诺奖得主蒙代尔的建议,给每个中国公民发100元,其实质就是央行人为的货币创造行为,也就是央行多印刷了1300亿元纸币并投放到经济运行中。货币滥发的结果会如何呢,只怕每个老百姓也都知道,那就是以物价的全面上涨抵消消费券所“创造”的账目需求,市场效用被彻底消弭。其二,如果只是针对部分人群发放消费券,比如只针对社会困难群体,这固然能够发挥出一定的拉动作用,但也未必有想象中那么大。
  后者与常规性质的“送温暖”并无二致,顶多是又一种“帮困扶贫”的形式,并且扶助金额有所扩大而已。凯恩斯的消费理论认为,人们的消费欲望不仅取决于当期收入的变化,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长期收入的变化。对于中低收入群体而言,后者所占的影响力反而会更高。毋庸讳言,消费券不过是应对当下危机的应景举措,其派发行为的持续性根本无法得到长期的政策保证。因此,短期救急性质的消费券并不能够实质性改变受助人群的消费心理。就如同当年的日本一样,消费券不过是让人们用之购买本就计划中的物品,然后把省下的钱存在银行而已。
  更为重要的是,隐藏在消费券背后还有一个极为敏感的话题。截至目前,各地政府发放消费券的资金来源,也就是消费券的最终给付资金源自哪里,并不见详尽的说明。从公共财政和货币规则角度看,这一议题可谓兹事体大。地方政府用于大规模发放消费券的资金,如果来自于财政资金转移支付规模的扩大,则需要报经预算管制程序的审核。究竟哪些人应该得到消费券,发行规模该有多大等相关问题,理应受制于立法机构的监管,而非行政部门所能独断。而如果消费券资金不是源自财政转移支付,则就属于地方政府凭空创造的“准纸币”,明显违背了货币发行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属于地方政府私自涉足于货币发行领域,其涉嫌违规的性质将更加严重。
  用“权宜之计”来描述消费券是再准确不过了,肆意放大这一“金融创新”的作用并不足取。对于中国目前消费不足的局面而言,要想获得实质性的市场突破,尚需要在“藏富于民”等深层次改革推进中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与之相比,消费券所带来的“热闹”只不过是雕虫小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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