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高楼变违章建筑”岂能一拆了之
    2007-12-28    网友观点据新华网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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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西晚报》报道,12月20日,山西霍州市开始对市区一栋刚刚封顶的12层高楼(角楼为14层)进行人工拆除,原因是这座被称为“霍州第一高”的楼房属于违章建筑。这一行动在当地引起很大轰动。网友热议,违规建筑能够建起是有关部门的渎职,应追查责任到底在谁?

  网友观点

  ●不能一拆了之!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赎职责任,任何拿党纪国法和社会财富不当一回事的人都应受到严肃查处!损失应该由违章者和渎职者共同承担。
  ●违章高楼能够建起是有关部门的渎职,而高楼背后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纪检部门也应当深入调查。
  ●为什么我国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所谓的“特殊人物”,执法部门就不能及时地依法办事呢?如果他们一开始就依法办事,就不会出现“高楼刚封顶就拆除”的痛心事情!请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到封顶了才拆是不是太迟了?盖楼要斥巨资,拆楼也需要投入吧,这不也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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