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缘何哗众不能取宠?
    2007-12-24    察己今    来源:东方早报

    财政部与商务部12月22日联合宣布,旨在扩大我国农村消费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率先试点。三省农民将可以买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同时还可以从财政部门申领“家电下乡”补贴。(12月23日《京华时报》)

    既可以买到保质限价商品,又可以领到政府补贴,照理这对农民来说,是一件相当划算的好事,应该给政府以热烈的掌声才对。可为何这一新闻甫一出现,非但没人叫好,反倒一片指责声?其中缘由,耐人寻味。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的一席话,似乎给出了答案。曾晓安说,家电产品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由此产生的针对我国家电产品的贸易摩擦频繁发生。实施“家电下乡”,既可转移出口能力,减少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又可消化家电行业的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与单纯控制出口相比,这种方式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更有利于就业及和谐社会建设。看了曾副司长的这席话后,“家电下乡”的真正用意便路人皆知了。原来两部委开展“家电下乡”活动,无关爱民,只因外贸。在解决外贸困境这个前提下,所谓的惠农政策、爱民举措其实只是一句口号。试想,即使再限价,依然还是商品,依然还是要卖给老百姓而不是白送给他们的,所以就怪不得人家“白吃醋还嫌醋不酸”了。
    为什么政府部门认为的好事,却得到群众这样的评价?是农民不领情,得了便宜不买乖,还是政府部门办事虚头寡脑,答案似乎一目了然。
    出台一项政策,一定要出于公心,开诚布公、实事求是。“三农”问题现在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再加上随着农民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他们有了极强的明辨是非的能力,要想以“惠农”之名“忽悠”百姓,显然是不太可能的事了。
    政府有关部门千万不能把农村看成一个问题产品的大卖场。“为农民办事”要作为各项涉农政策的出发点,一定要听取农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只有真正体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心中时刻装着老百姓,时刻想着农民,这样在出台惠农政策时,才不会跑偏,才能赢得农民真正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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