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挂失可记名才能“一卡通”
    2007-09-24    李红卫    来源:新京报

    今后,市政交通一卡通的使用范围将扩大,部分便利店、超市、餐厅及药店等均可刷卡消费。而且,为了鼓励大家刷卡消费,商家还有多种优惠及礼品赠送。(9月21日《新京报》)

    持卡购物消费,不仅方便,还可享受优惠,固然不错。但是,我依然心存疑虑。因为目前的一卡通有其致命伤,不记名,不可挂失。为了方便日常消费,持卡人必须往卡里多存钱。据说,目前一卡通最多可充1000元。可是,如果一不小心卡丢了或是被偷,由于不可挂失,失主便只能自认倒霉了。所以,我从来不敢往卡里多充钱,每次充到够坐一段时间车就行了。
    一卡通不可挂失,又不记名,真是苦了失主。现在一卡通的使用范围扩大,小偷销赃也多了渠道,公交车上的小偷会不会因此更猖獗?不记名,有人捡到别人丢失的卡,想归还都不可能。这么多的弊端,为何不能做些改进呢?所以,在鼓励用市政交通一卡通消费之前,有关部门应该替消费者想想。现在科学技术这么先进,让一卡通做到可记名、可挂失,应该不是件难事。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