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不是赚钱的工具
    2007-06-29    作者:毕诗成    来源:齐鲁晚报
  6月28日《东方早报》报道,在新西兰召开的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21国代表一致通过了整治方案,中国的世界自然遗产云南“三江并流”将于明年再次接受“验收”,如果仍没有明显改善,将可能被列入“濒危名录”,吊销“世界遗产”的称号。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表示,包括“三江并流”,中国已有故宫、颐和园、天坛等六处世遗被亮“黄牌”。
  六处中国的世界自然遗产可能被“踢”出来——这就是一些中国遗产的尴尬现状。其实,自然环境、文物景观遭受严重损害,已不是一个新话题了,我们可以说出多条导致这个局面的原因:为了赚钱,搞过度开发;大兴土木,以翻新、维修换来实质破坏;盲目大搞旅游,导致人满为患,对景区造成严重破坏;保护与破坏的力量严重失衡,对一些急功近利的政府部门缺乏制约和监督,等等。
  经济学家们常常提到“公地悲剧”:假如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清晰的产权形式,公地必然会在被滥用中毁灭。据了解,我们的世界遗产保护,体制非常复杂,单就管理机制而言,有的是旅游公司开发,有的是地方组织管理,还有的是条块分割,根本就没有统一管理;作为监督的政府部门,也只是在大兴土木的“大项目”上才去作环评、给意见,日常的监督常常非常疲软。
  痛定思痛,面对“黄牌”,我们必须彻底反思,并从改变保护与破坏力量严重失衡上入手去改进管理。比如,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赋予民间公益性的保护组织质询政府管理部门的权利,具体的管理部门需要定期向其通报保护、开发信息;作为重要遗产地的省市,应当由直接管理部门定期向人大、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汇报开发、保护工作;吸收一批专家作为遗产保护顾问,重大修正项目需要立项听证,所有的工程计划都需要透明公开;对于旅游人数、日常维护等做到更具体的规定要求。
  既然是遗产,既然是文物,原本就不该成为赚钱的工具。专家说,“世界遗产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珍惜性和脆弱易损性的不可再生资源,过度开发只会破坏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问题是,这些告诫,在急着赚钱的有关部门和旅游开发公司那里,谁还听得进去?
  中国自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以来,目前遗产项目总数达到34个,其中自然遗产6个,文化遗产23个,自然与文化双遗产5个。表面看来,数目“很可观”,但是,按照一年给6个“黄牌”的速度,减少起来的速度也会“很可观”。因此,每一个世界遗产黄牌的背后,是国人颜面的丢失,更是民族文化基因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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