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信息披露疑点重重
    2010-06-02    作者:记者 张汉青 实习记者 钟源/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身披“新能源汽车龙头”美誉的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曙光股份,股票代码:600303),可谓是麻烦不断:在此前尚未走出关联交易质疑的情况下,近日却在信息披露方面大玩“擦边球”战术。
  《经济参考报》记者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曙光股份在相关产品的研发、对公司股权的质押和解冻以及财务报表口径计算等很多环节,都存在语焉不详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瑕疵。

  “DD6129HES11”到底是谁开发出来的

  据国内一家权威媒体报道称:2009年3月末,工信部专家团审核工作组到黄海公司进行审核。经专家认定,黄海客车研究院与北京航天技术研究所联合开发的DD6129HES11混联式混合动力客车各项指标均已达标,这标志着黄海公司已率先取得中国客车行业2009年新能源客车政府特殊支持政策的通行证。
  信息显示,黄海客车系曙光股份旗下公司,主要生产城市公交车,年销售客车4000台左右,在北方公交车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然而,上述报道所指黄海客车的合作伙伴(即北京航天技术研究所)究竟是什么公司呢?
  翻遍工信部网站,记者也未能查阅到与“黄海公司取得新能源客车政府特殊支持政策通行证”的相关信息。随后,《经济参考报》记者联系上发布上述报道的媒体记者,这位记者称:“稿件材料是黄海客车提供的,不会有什么出入,具体情况可以向曙光股份求证。”
  《经济参考报》记者随即在百度进行搜索,未能查到名为“北京航天技术研究所”的公司。而名称接近的公司“北京航天村技术研究所”,则是一家日本理音公司、日本西格玛公司驻中国总代理,主要是声学和振动仪器专业生产厂家,其产品与汽车距离较远。
  面对记者提出的疑问,曙光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公司与其它机构联合开发的车型很多,不可能披露这么多细致的信息。至于DD6129HES11这款车的具体情况,需了解一下情况再说。”这位人士还留下了记者的联系电话,但至今仍未回应。
  在等待无果的情况下,《经济参考报》记者以购车者的名义打通其销售部门的电话。该部门主管销售的耿先生表示,他们厂生产的DD6129HES11混联式混合动力客车,为一款领先的节能环保产品,在控制技术等方面都有独家优势。不过,这款车应该是公司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航天发射技术及特种车事业部合作开发的。
  随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航天发射技术及特种车事业部一位陈姓先生向记者证实,他们确实向黄海客车提供过电源及控制系统等,不过不是仅仅向黄海一家提供,黄海只是其中的一家客户而已。至于双方具体合作事宜,这位人士未给《经济参考报》记者明确解释。
  另外,《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曙光股份近年来所有公告时发现,公司对DD6129HES11混联式混合动力客车的表述方面非常低调,仅仅在2009年年报第八节董事会报告中,作了如下表述:“公司坚持走自主创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在国家节能减排产业政策引导下,2009年加大新能源产品和技术的开发研究工作,相继试制完成超级电容公交车DD6129SCS11样车及并联式混合动力客车DD6118HES21样车,并进行整车路试试验,基本达到初始设计要求,节油、环保效果明显。”
  在此问题上,一位多年从事汽车行业研究的权威人士表示,黄海客车在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航天发射技术及特种车事业部合作开发新产品,模糊对方的名字且没有专门的公告出来,可能是在信息披露方面打擦边球,或是出于公司商业机密的考虑。

  循环做“股权解冻和质押”用意何在

  除了产品方面的疑点之外,在相关财务处理上,曙光股份的大股东也频频施展“小动作”,尤其对上市公司股权解冻和质押方面屡屡变动,而质押贷款的用途去向却不明朗。 
  2010年5月28日,曙光股份发布公告称:“曙光集团于2009年10月27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沈阳分行’)的公司限售流通股7900875股和无限售流通股2099125股(共计10000000股),已于2010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手续;同时曙光集团又将上述股份质押给沈阳分行,并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0年5月2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截止本公告日,曙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6687500股,占总股本的21.03%(其中已质押36577500股)。”
  就在两个多月前的2010年3月4日,公司也曾发布公告称:“曙光集团于2009年3月24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下称:中信银行)的限售流通股9131436股和无限售流通股2426064股(共计11557500股),已于2010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手续;曙光集团又将上述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并已在登记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0年3月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截止本公告日,曙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66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其中已质押36577500股)。”
  根据专家的分析,一般来讲,股权质押就是把公司持有的股权当作质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方贷款提供担保。然而,让人费解的是,曙光集团两次都是先解冻后又质押,且最后总的质押量不变。而据曙光股份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净利润3543.79万元,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为87461.48万元,显然公司自己不差钱。“既然所贷款项不用在上市公司上,那么大股东质押贷款则应当公布其用途。而公司在近期公告中却没有对此作任何表述。”这位专家分析道。
 
   一季报业绩“更正”让人匪夷所思

  《经济参考报》记者还注意到,这家上市已有近10年历史的公司,到目前为止仍在信息披露的细节问题上出现低级差错,个中用意让人匪夷所思。
  2010年4月29日,曙光股份披露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经事后审核,发现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中非经常性损益指标是按照母公司报表口径计算和披露的。而按照合并报表口径对非经常性损益重新计算之后,公司于5月25日公布了“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对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相关内容作出更正: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13元,同比增加16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1%,同比增加1.17个百分点。
  曙光股份在更正公告中表态称:“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业务人员的规则学习和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曙光股份于4月29日披露的2010年一季报已经被删除,更正前后的数据变化无法作出对比。然而让人不解的是,仅为保持口径一致而把部分母公司报表口径数据改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为什么没在先前的2009年年报中发现并解决这一问题呢?
  北京一家知名券商研究所的汽车行业研究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坦言:“在职业会计严密把关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上出现这种‘小儿科’式低级错误的可能性极小。惟一的解释就是,公司有利用相关业绩数据作筹码,来配合神秘资金操纵股价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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