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灾后重建的民生之重
    2008-06-27    本报记者:吕福明    来源:经济参考报

  当前,汶川地震灾区进入灾后重建时期。如何使灾区尽快恢复重建,让受灾群众早日恢复往日生产和生活状态,是灾区群众所需,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职责。而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最具长远意义的则是受灾群众的就业保障问题。

家园被毁 一切都要从头再来

  在灾区城镇,由于工厂被毁、商铺难以正常经营,众多城镇居民沦为无业游民。记者在都江堰市区看到,陆续有一些商铺开始在路边搭起摊子,继续销售货物,但购买者显然不多。在绵阳市安县秀水镇,尽管街头两侧随处可见坍塌的楼房,但镇中心的集市上仍然显得很热闹,衣服摊、中药铺、理发店、水果摊、熟食摊等都很全。尽量挽回因灾带来的损失,成为这些商家的眼前选择。但吆喝的多买的少,灾区群众的购买力已明显遭受地震的沉重打击。
  安县睢水镇党委书记冯德强说,目前镇上大小20多家企业受损严重,短时期内无法恢复生产,涉及职工3000多人。尽管灾后受损工厂都在积极组织恢复生产,但生产上所受到的损失使工人们难以拿到往日的工资。在都江堰市聚源镇受灾群众安置点,住在22号帐篷的李莲对记者说,在这次地震中她们亲戚3家的房子都成了危房。现在,3家8口人合住在一顶帐篷里。不幸的是,她妹妹家原在聚源中学上初中三年级的女儿死了。但生活还要继续,大家都在努力找工作维持生计。
  在灾区农村,由于家园毁坏,耕地受到破坏,逾百万农民面临生计困难。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介绍,截至目前,四川地震灾区遭破坏耕地达5万多公顷,其中不可复垦耕地1万多公顷。尤其是一些山区农村,由于大面积的山体滑坡,山坡上的经济林、茶园、耕地被毁,许多村民丧失经济来源。如今,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民不得不待在家中,等待政策的落实,然后再考虑去外地务工。

受灾群众呼声最大的是没有经济来源

  四川是一个劳务输出大省,对于灾区大多数农民工来说,灾后外出务工仍是寻求就业的重要选择。当地震灾区3个月救济期满后,将会迎来灾区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一个高峰。因此,如何帮助灾区群众重新就业,尤其是帮助那些家庭困难的农民或遭受重大心灵创伤的农民重树就业信心,已成当务之急。
  “现在,吃住都不成问题,关键是下一步怎么办,如何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到哪里去就业?”许多受灾群众对未来就业充满着期待。汶川地震以来,由于政府组织了强有力的抗震救灾工作,加上社会各界的大力援助,使受灾群众基本得到生活上的保障。记者在一些受灾群众安置点看到,几乎每个帐篷内都堆放了大量的矿泉水、纯净水、饼干、牛奶等食品,一些受灾严重的群众还领到了每人每天10元的政府补助金和1斤粮食。然而,受灾群众急切盼望的是早日重建家园,早日走上工作岗位。
  来自北京的志愿者张景龙告诉记者,他们在灾区做了近半个月志愿者,发现受灾群众呼声最大的是没有经济来源。汶川地区许多地方属于退耕还林地区,当地靠旅游业发展。但地震后,山川面貌被改变,许多人家的财产没有了。这些人原来可以靠旅游业维持生计,或在附近矿上工作或跑运输,但一下子这些工作都没有了。绵竹市汉旺镇白溪口村一位原民兵连长,一个人靠种树、跑运输、做小买卖,养活全家7口人,但他在这次地震中丧失了劳动能力,使一家人失去了经济上的支柱。类似的情况在灾区还有很多。
  安县宝华村12组村民黄道兵地震时跟妻子在无锡打工,在这次地震中11岁的儿子没有了,房子没有了。记者见到他们时,他们刚到派出所办理完儿子户籍的注销手续。黄道兵说:“解决劳动力就业是灾后重建最有效的办法,住房还在其次。我们也不愿背井离乡到很远的地方打工,真希望能就近建一些手工业制作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国家可以给这些企业免税政策,为灾区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都江堰市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向海平说,地震以后许多公司无法恢复生产,就业岗位减少。以前,劳动部门也组织过一些培训,许多人家中证书一大堆,但实际工作用不上。建议政府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在受灾群众重建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尤其鼓励订单式培训。

就业援助仍需政府主导

  灾后重建,需要政府主导。都江堰市委组织部部长姜科建议,在特定时期与区域,要通过政策支持培育市场,让商业重新充分发达起来。睢水镇党委书记冯德强则建议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资源型深加工企业。这是因为,当地矿山较多,有大量石灰石矿和白云石矿可供开采。
  据统计,目前四川全省农民工2000多万名,其中1000多万名外出打工。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再次要求有组织开展劳务输出,鼓励非受灾地区企业到受灾地区招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省市及所辖地区,作为承担劳务对接的主要输入地,按照对口支援的总体安排,及时与受援省及所辖对口受援地、市、州建立工作联系机制,重点支持受援市、州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同时,根据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方案的要求,就业援助已被作为对口支援的重要内容,明确将劳务输出对接、技工学校培训援助、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建等内容,纳入对口支援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要求结合抗震救灾和生产自救,积极组织开发就业岗位。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受灾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发废墟清理、伤员看护、治安维护、卫生防疫、物资运输、临时居所建设等公益性就业岗位。二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受灾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及时将政府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纳入援助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并优先保证受灾地区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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