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指标可以像商品一样买卖
    2007-11-27    本报记者:张道生 傅丕毅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了凑足4000万元建设中水回用设施,降低企业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浙江嘉兴市汇源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建明曾在2006年卖掉了自己的别墅。不过现在,他卖别墅建治污项目的效益已经开始显现。最近,顾建明通过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卖掉了减排下来的每年50吨的COD排放量,获得了400万元的额外收入。
  国内第一个排污权交易中心近日在浙江嘉兴挂牌成立。此举意味着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已探索多年的排污权交易开始向制度化、规模化迈进。有关专家认为,排污权交易的本质是将市场机制引入环保治理体制,用经济杠杆推动、激励排污主体——企业治理污染,因为企业通过技改减排后,就会有富余的排污指标,就能进入二级交易市场,就会获得利润。

  11月10日,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揭牌成立。成立当天,共有15家当地企业进行了排污权交易。本报记者 张道生 摄
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中心在浙江嘉兴“破茧”

  国内第一个排污权交易平台——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日前揭牌成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在环保局授权和指导下从事COD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二级交易。
  嘉兴市环保局局长翁建荣说:“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的建立,终结了企业通过行政许可无偿获得排污指标的历史,在嘉兴市总体排污量只能减少不能增加的前提下,往后任何企业新增的排污权必须通过中心向出让企业购买获得。”有官员笑称,有了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这一平台,排污权可以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进行买卖了,只不过这是一种特殊商品。
  根据嘉兴市拟订的相关排污权转让规则,需要出让排污权的企业必须先向储备交易中心提交出让申请,待中心受理后,委托环保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储备交易中心才能与出让方签订合同,并支付交易款项。同样,如果企业需要购买排污权,也得先向储备交易中心提交预约申请,待储备中心初审,并经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批复文件后,储备交易中心才能与需求方签订合同。
  翁建荣说:“储备交易中心的资金统一纳入在银行设立的排污权交易资金专用账户,所得收益将全部用于环保事业。”
  记者了解到,在嘉兴市正式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之前,包括江苏南通、浙江嘉兴在内的不少地区早已有排污权交易的实例,不过都是在环保局撮合下,企业间点对点的交易。
  国家环保总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赵华林说:“从2002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在部分省份启动了排污权交易的综合试点,嘉兴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的成立,让原先零散的、个别的排污权交易向制度化、规模化转变。”

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行势在必行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将一个企业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作为商品出售给缺少排放指标的企业,它是发达国家为控制排污总量广泛采取的一种市场化运作方式。
  随着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显现,建立和完善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被看作是利用经济杠杆、促进企业主动减排的有效手段。记者了解到,经过一段时间的尝试,目前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的条件日益成熟。
  一些发达地区基层的环保局长认为,缩减排污量,治理环境,政府的调控引导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发挥治污主体——企业的作用,只有不断挖掘企业的内在动力,让企业在减排过程中尝到甜头,被动性的减排才能转化为主动性的减排,而排污权交易就是通过市场的方式,让企业能够从减排中获利,从而达到控制排污总量的目的。
  国家环保总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赵华林认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开展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前提条件。“没有国家要求的总量控制,排污权或者说环境容量的稀缺性就得不到体现,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必要性就得不到充分体现。”赵华林说。
  另一方面,经过前些年的快速发展,一些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基础也已具备。位于杭嘉湖平原上的嘉兴地区,自古就有“鱼米之乡”之称,目前当地人均GDP已突破50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嘉兴市环保局局长翁建荣告诉记者:“随着嘉兴综合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绝大多数企业已走过创业初期,逐步成长壮大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市场主体,为开展排污权交易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记者在嘉兴采访时发现,排污权交易平台之所以能够在当地率先建立,实现排污权交易的初步规模化、制度化,和当地率先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系统也是分不开的。
  翁建荣介绍说:“嘉兴在浙江省率先完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和大气、地表水自动监测两大系统建设,对全市90%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了全天候实时数据和图像监控,对企业的达标排放数据和排污总量可以随时调阅、核查。同时,19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14个大气监测站可对整个嘉兴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环境监控系统的建设,为排污权交易实时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
  国家环保总局官员透露,目前一个更大规模的排污权交易平台正在酝酿中。赵华林说:“国家环保总局和财政部正联合考虑在江苏省的太湖流域开展水的排污权交易。财政部将连续三年,每年下拨1800万元人民币,在太湖流域建立一个大型的排污权交易平台。”

排污权初始分配能否做到公正

  环境资源的日益稀缺,为开展排污权交易提供了内在动力。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对排污权交易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兴趣,排污权交易制度化的鼓点越擂越紧。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排污权交易制度化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难点。一是如何保障排污权初始分配的公正性;二是如何建立完善公正的排污权交易定价机制。据了解,我国企业原有的排污权均通过行政划拨无偿获得。各地纷纷试水排污权交易后,排污权的经济价值开始显现,如何将排污权公平公正地进行初始分配也随之成为困扰政府的一道难题。
  嘉兴为了避开排污权初始分配的争议,尽快推进排污权交易工作,以“不溯及既往”为原则,承认所有企业免费享有既得排污权,但在2007年11月1日之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排污权指标,都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获得。也有观点认为,这样的做法导致了新建污染企业和已建污染企业之间在排污权初始分配上存在不公。
  记者了解到,与嘉兴模式不一样,江苏省从2008年开始,将在太湖流域开展COD排污权有偿使用的试点。无论是旧有的项目,还是新建项目,都必须由排污企业以“掏钱购买”方式取得排放指标。
  国家环保总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赵华林说:“江苏将要试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模式,运作起来比嘉兴的更加困难。目前哪种方式更好、更加值得推广尚无定论。”
  据了解,在定价机制方面,嘉兴市环保局、物价局等部门规定,根据鼓励型行业和重污染行业不同,COD排污权转让价格每吨分别为六万元、七万元和八万元,二氧化硫每吨两万元。嘉兴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也坦承:“这只是一个大概的价格,但我们毕竟迈出了第一步。” 有关专家认为,随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日益完善,建立一套像土地招拍挂一样,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定价转让机制是可以期待的,届时,作为一种像土地一样的稀缺性资源,排污权转让价格会越来越高。
  在一些环保专家看来,如何尽快出台法律法规,来明确排污权交易权行为,规定排污权市场的建立方式,规范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方式,从而真正做到用市场的办法、经济的手段,开创出保护环境的一条崭新之路,是当务之急。

先行者应有惑——两种风险当警惕

  记者在嘉兴采访时,一些环保专业人士和基层干部认为,嘉兴市目前实行的排污权交易要警惕两种风险。
  一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风险。由于排污权交易仅在浙江嘉兴地区试行,这个区域内新建的排污企业需要花巨资购买排污权,会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在同没有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周边地区的企业竞争时,处于“成本劣势”,带来客观上的不公平竞争。
  二是廉政风险。环保等政府部门事实上掌握着排污权的分配指标和交易价格,一旦权力参与排污资源分配,会导致又一种权力寻租。在没有建立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排污权初始分配机制和定价机制之前,廉政风险会逐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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