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竟是糊涂账 乡镇卫生院承包后漏洞百出
    2006-12-18    本报记者:曾亮亮 葛素红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一千多平方米的小楼、装修一新的诊室和病房——这是记者近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看见的乡镇卫生院一景。这些个人承包的卫生院,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帮助下,大大改变了以往业务用房短缺、设备陈旧等状况。不过,记者调查后却发现,乡镇卫生院承包后漏洞百出。

卫生院门庭冷落

    上午十点,康平县东关卫生院内的患者只有三人。一位妇女抱着孩子在一楼看病,还有两位妇女拿着单据、不紧不慢地走在楼道里。药房也空无一人,防保科、检验科的几个医生不是凑在一块聊天,就是摊开报纸打发时光。七间病房,只有两间运转着,其余五间病房用大锁栓着房门。透过病房的玻璃窗口,仅见屋内两三张病床,地面一片狼藉。该院院长高海明告诉记者,三层高的卫生院里,第三楼的房间几乎全闲着。
    下午两点半,方家屯中心卫生院里,仅住着两名患者。其他诊室内空无一人,连医生也不知去向。原来,两人都是手术后留院观察的患者。他们告诉记者,医院盖得挺漂亮,但农村人担心花钱多,手术后都不愿在医院里多停留。
    记者了解到,这两家卫生院都已被个人承包了。可是,承包后的卫生院,并没出现欣欣向荣的景象,依然是一片落寞。方家屯镇镇西村三组农民赵淑媛告诉记者,去医院花费太高了。即使医院打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牌子,农民也不愿意去看病。

承包费竟由资金缺口费而定

    康平县现存的卫生院有五家,其中四家已被个人承包。四家卫生院的承包费用与基础建设费的缺口紧密相关。
    2004年,中央在全国启动国债资金项目,支持和引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并要求各地财政给予支持。2005年,沈阳市卫生局利用国债资金和市政府补助资金,对康平县五家卫生院进行翻建、扩建改造,建设规模均超过了1000平方米。
    康平县卫生局局长田志刚告诉记者,卫生院的产权属于县政府所有,个人享有经营权。一般而言,个人先与县政府签订个人承包卫生院的协议。然后,按照国债标准来设计卫生院。最后,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公司。让人惊奇的是,这四家卫生院的承包费用,竟然由国债项目的资金缺口费来决定。
    记者了解到,这四家卫生院利用国债或地方财政搞基础建设,在各项行政收费减免、土地、城建、环保等部门为其大开绿灯的情况下,其建设资金缺口都高达数十万元。东关卫生院扩建1000平方米,国债资金出了55万元、市政府补助15万元,可实际造价为100万元,还差30万元。北四家子中心卫生院翻建1069平方米花了142万元,利用国债资金45万元、市政府补助资金25万元,差额72万元。方家屯中心卫生院1069平方米总造价高达160万元,资金缺口竟有100万元。
    县政府将资金的缺口费,划作了乡镇卫生院的承包费。高海明告诉记者,为承包东关卫生院,他咬牙向银行贷了30万元。赵雷是方家屯中心卫生院的院长,自己也掏出了100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康平县这种一次性缴纳巨额承包费的方式不合常理。据介绍,常见的承包经营方式采取承包人缴纳一定量的风险抵押金,然后每年上缴一定的承包费用,承包结束后退还风险抵押金。

承包合同竟是一本糊涂账

    承包期满后,利润如何来分配?院长们称,可能将从卫生院的账本上划出部分资金。但奇怪的是,记者发现,承包人与县政府之间的承包合同竟是一本糊涂账。
    当记者分别向田志刚、高海明、赵雷提出查阅承包合同时,有的称合同规定太笼统,没说什么;有的说合同根本没有书面形式,只是一个口头约定。至于每年承包费用为多少、还款方式、承包期满后的事项等具体问题,他们都说不太清楚。
    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会长于润吉指出,乡镇卫生院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公益性排在第一位。可承包的结果是承包者为了收回全部投资甚至获得更大的利益,只好将危机转嫁给医院职工和患者。一方面,压低医生工资;另一方面,对职工实行保底工资加上效益工资分配政策,鼓励医生开单提成,最终损害了患者的利益。更为严重的是,乡镇卫生院普遍不提取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承包者通过增加业务收入、压低人力成本、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三种方式来扩大收支结余,利润全落入了承包人的腰包。
    针对卫生院承包后出现的这些情况,于润吉指出,乡镇卫生院不能“承包承包,全部揣进个人腰包”,应坚决取缔医生开单提成,减轻农民就医负担。此外,卫生院也应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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