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推保险监管新政
要求提高险企偿付能力
    2010-05-24    作者:张颖    来源:国际金融报

    再次遇到理查德是在上周末上海外滩Hamilton House餐厅举行的一个小型餐会上。席间,他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欧盟正在拟定一份新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预计最快于2011年推出,2012年正式实施。”
  理查德如今在上海有两项职务:其一,是一家拥有300年历史的保险公司——英国太阳联合保险(RSA)的战略、市场及沟通总监;其二,是欧盟商会保险小组主席。对于这两种身份,理查德都应付自如,干得有声有色。

  加强保险监管

  “欧盟正在就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标准制订一份新协议,暂定叫《偿付能力Ⅱ》。”理查德几乎是雀跃着告诉记者这个消息。他说,“这一轮全球金融危机让我们相信,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保险公司的监管。”
  据介绍,这份即将出炉的《偿付能力Ⅱ》将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并对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进行适度监管。在理查德看来,中国监管层正在考虑如何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在欧洲,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没有任何限制,但显然,我们需要对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进行管控”。
  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对所承担保险责任的经济补偿能力,即偿付到期债务的能力。“我们并非在金融危机之后才开始这项监管新规的制订工作。”理查德表示,“欧盟一直致力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这是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自身发展有利的事情。”

  保诚并购之困

  对于市场上炙手可热的两家欧盟保险公司——英国保诚集团和英国劳合社,作为欧盟商会保险小组主席,理查德也给出了自己的见解。
  “英国保诚收购友邦保险(AIA)的交易需要看未来3年的收益。”理查德告诉记者,如果依据《偿付能力Ⅱ》的条款,英国保诚没有足够的偿付能力来完成这笔交易,“这也是为什么两周前英国金融服务局(FSA)拒绝了这笔交易”。
  5月初,英国保诚宣布斥资355亿美元向美国国际集团(AIG)收购旗下亚洲业务友邦保险(AIA)。5月18日,英国保诚称,FSA已经原则同意其于5月25日在香港、新加坡两地上市及配股融资的方案。
  对此,理查德表示:“目前,我还没有听到FSA方面的具体消息,也不太清楚英国上市管理局(UK Listing Authority)的态度。”在他看来,除了英国保诚偿付能力的问题外,公司在香港和新加坡上市后,将在英国退市,也是监管当局始终不愿意“点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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