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让百姓得实惠
    2010-05-21    作者:吴佳佳    来源:经济日报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中心卫生院增加了一块电子显示屏,上面滚动显示着药品的进价、卖价,还有实行零差率之前的价格,可以看到,实行零差率之后,各种药物价格普遍下降。
    药品价格的下降只是新医改为老百姓带来的诸多实惠之一。2009年4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取得了明显进展。截至2010年2月底,五项重点改革全部启动实施,10项重点任务、34个具体目标大部分基本完成,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

    基本医疗保障走向“全民”


    作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四大体系”之一,医疗保障体系为老百姓实现“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提出了“3年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目标,2009年这一目标取得了积极进展。统计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超过12亿,其中新农合参合人数达到8.33亿。绝大部分统筹地区已经落实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按照人均8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随着医疗保障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医保保大病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大部分统筹地区已经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为72%、55%、55%。 
    同时,各地还积极探索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北京、福建、天津等地大力推进看病就医“一卡通”,简化医保报销手续,方便群众就医。天津、宁夏、重庆和57个市(县)实现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统一管理,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等4省市在泛长三角区域内就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进行全面合作,海南省与山西等6省签署合作协议,方便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健康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我国在推进深化医改过程中明确,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我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始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预防为主的方针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目前,全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34.9%和8.22%,各地已经落实人均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破冰”

    2009年8月,作为新医改的重要内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始实施。按照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在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截至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绝大部分的地方制定了本地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或细则,确定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并搭建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
    按照各地的实施计划,基本药物首先在1030个县(市、区)的19664个乡镇卫生院,8527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分别占全国机构总数的33.1%和45.72%。此外,15个省(区、市)将部分村卫生室也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12个省(区、市)增补了基本药物品种,增补的药品均按照基本药物的政策要求实行零差率销售。30个省(区、市)已经完成了基本药物的第一次招标,28个省(区、市)已经开始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监管制度逐步完善。从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看,基本药物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下降幅度平均在30%左右,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得到减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诊人数明显增加,制度实施的效果初步显现。

    为公立医院改革“探路”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中的重点和难点,直接关系医改的成败。2010年2月21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发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标志着医改大幕的全面开启。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2个城市或城区,以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重点围绕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
    国家已经确定了上海、鞍山、镇江、厦门、潍坊、洛阳、鄂州、株洲、遵义、昆明、西宁等16个城市作为国家联系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目前,各地正在确定试点城市和地区,抓紧制定和完善方案,做好试点的筹备和实施工作。此前,预约诊疗服务已经于2009年11月在三级公立医院启动,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也已经开始在14个省(区、市)73家医院开展试点,一些地方已经结合实际,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

    百姓“看病难”主要难在“两头”,即偏远农村地区和大城市大医院,其根源在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为此,在进行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的同时,新医改也强化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
    2009年,县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印发,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中央安排了200亿元投资,启动了986个县级医院(含中心院)、2077个乡镇卫生院、8011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68128个村卫生室,方便了基层群众看病,改善了群众的就医环境。各地通过培训、定向招聘、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来补充和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累计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14170人,培训乡村卫生人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98万人次;共有1091家三级医院与2184家县级医院结成了对口支援关系,部分地区还建立二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协作与指导机制。
    今年是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承前启后、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要求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突出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改革实效,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为全面完成三年既定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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