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复征终“起航”
各航空公司均按上限征收;因八成为国内航线,南航受益最大
    2009-11-16    谢静 徐俐丽    来源:国际金融报

    业界盛传的复征国内燃油附加费一事终于“尘埃落定”。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公布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新政策从11月14日起开始执行,由现行统一收取标准,改为航空公司联动机制。根据新政策,燃油附加费以航线为单位、区分长短航线分两档定额计算。800公里以内向旅客征收燃油附加费20元;超过800公里,征收50元。燃油附加费收不收,收多少,什么时候收,由各航空公司自主决定,但不能超过这两个上限。

  不约而同选最高标准

  11月14日,记者从东航、南航、海航、上航、深航、厦航、川航等多家航空公司了解到,这些航空公司从11月14日零点起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其标准都不约而同设定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征收50元燃油附加费,均参考了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上限。此外,国航从11月15日开始征收,金鹿航空则从16日起开征。
  “其实在11月12日,国家发改委表示收取燃油附加费实行联动机制时,多数航空公司都处于非常谨慎的状态,毕竟要保住市场份额同时也想增加一部分收益。而如今大家实行的征收标准如出一辙,是一种默契,这和之前民航总局直接统一征收的指令没有太大的区别。”某航空公司高管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武安也告诉记者:“今后航油价格应该有进一步走高的趋势,如果不以上限定标准,今后油价再上涨时,航空公司又将处于被动局面。”据记者了解,目前尚无一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低于上限。
  与此同时,一些航空公司公布的征收方案中显示: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

  引入竞争机制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采取统一的收费标准,不会对各大航空公司的旅客量产生很大影响,毕竟航空公司之间的竞争原本就很强。不过,此次燃油附加费的复征,实属南航受益最大,因为南航80%为国内航线。
  “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联动机制使航空公司有了自主权,燃油附加费的定价更走向市场化,合理化,较之之前民航总局直接统一指令的征收更灵活。”民生证券研究所航空行业分析师王晓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不过,业内人士也对此存在担忧,虽然目前航空国内公司都采取统一的标准,但是从长期来看,各家航空公司还是会根据自己的具体运营情况来自主选择,到时各家航空公司的燃油附加费或许将出现差异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也认为,新联动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可能削弱航空公司通过燃油附加费转嫁油价上涨的能力。而各航空公司今后实际征收的燃油附加费很可能低于最高标准,并出现一定差异。在淡季等需求比较疲软的时期,可能削弱航空公司通过燃油附加费转嫁油价上涨的能力,并加剧国内航线上的价格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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