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管薪酬监管显示四个着力点
    2009-09-09    陈东海    来源:上海证券报

    自作孽,不可活。虽然美国、英国不太情愿严格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担心由此会损害他们的全球金融中心地位,但是美、英银行家的倒行逆施,让两国政府不得不做出姿态。在上周末的伦敦G20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各国财长和央行行长联合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体制的措施的宣言》的附属声明,其中就有管理金融业高管薪酬的内容。
  在金融危机中,高盛以“大到不能倒”的原因劫持了全美,美国政府出巨资救助它,但情况刚一好转,据报道,高盛2009年将发放高达200亿美元的薪酬,高管薪酬平均可达数千万美元。6月底,英国苏格兰皇家银行向其首席执行官赫斯特支付960万英镑薪酬,而英国工会指出,赫斯特是通过出售资产减少借贷,并裁减11700个职位等方式才极力扭亏为盈,并不能证明其拥有获取千万薪酬的能力。而英国经济与商务研究中心公布的报告显示,英国多家银行高层人员的年度分红累计高达40亿英镑。金融业高管的贪婪、无耻和巨大破坏性,引起了全世界的愤慨。
  但是全球监管层不应局限在愤慨上,而要着眼于未来长期的全球经济和金融的健康发展,来杜绝风险的产生,引导金融业的发展走上公平和规范的轨道。现在看来,全球各监管层对于金融业高管的薪酬管理,可能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薪酬与风险对应。未来监管层应该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金融高管们的行为长期化、稳健化。比如,规定金融高管们的基本薪水只能为行业和全社会基本薪水的10倍以内,其风险收入为股票或者是期权,但只能在离职5至10年以后,按照在职和离职总时间的平均价格逐步兑现。因为一个中级和大级别的经济周期通常在5至10年,这样规定以后,系统风险就可被有效控制。
  薪酬与综合效益对应。这些年来,金融业高管的薪酬有脱离企业和社会单独冒进的明显现象。一个大的投资银行或者是商业银行,可能其整个企业是亏损或者微利,但是其高管的薪水却可达数千万美元或者上亿美元。给社会的观感是,不是这些高管们在给股东打工,而是股东们在给高管们打工。因此,金融高管们的薪酬不能脱离和超越金融企业的整体业绩和股东权益的增长。各国监管层应规范出一个将金融高管的收入与企业、股东的权益和税收等因素综合考评的新薪酬体系。
  薪酬与责任对应。以这次全球金融和经济的大危机为例,过去若干年,甚至是十几年、几十年里拿了数以百万计、数以千万计,甚至上亿美元年薪的金融业高管们,尽管惹出了天大的麻烦,但是却被政府用普通纳税人的钱财来救助,他们在危机中一毛不拔,反而继续从救助资金中索求高薪。因此,全球的监管层未来需要引导建立一个将金融业高管的薪酬与其责任密切结合的薪酬体系。比如建立金融市场平稳基金,用于在发生危机后,救助金融机构。从高管们的薪酬中抽取相当比例的薪水,充实这个平稳基金。
  全球协调效应。现代金融活动早已跨出国境,风险也可以迅速地波及全球。因此,对于金融高管的薪酬进行管理和规范,也必须要全球各监管当局密切合作。据报道, 8月英国巴克莱资本欲以3000万英镑的高价从美国摩根大通挖一个明星交易员及其团队,并保证两年的奖金。可见,如果没有各国步调一致的协同监管与合作,单一国家对于高管们薪酬的管理不会成功。(作者单位:东航国际金融)

  相关稿件
· 中国不应缺席金融业薪酬严控行动 2009-09-08
· MBA读完了 薪酬却减了 2009-09-02
· 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应考虑八大因素 2009-09-02
· “薪酬沙皇”周旋七大美企 2009-08-11
· 上半年企业薪酬实际增长6.3% 2009-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