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公布虚假新闻举报电话
    2009-04-15    记者:张贺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基层单位和群众如发现媒体刊播虚假新闻,记者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以及利用采编报道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行为,可向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为确保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真实,维护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对一批严重虚假失实报道予以全行业通报,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查处。
  有关负责人表示,三部门将严肃查处违反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和违反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的行为。国家广电总局举报电话:010—86091111;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65212787;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10—58262800。
  相关稿件
· 专家呼吁尽快制定举报法 民调认同此乃当务之急 2009-03-17
· [新闻点评]网络举报不可或缺 2009-03-06
· 北京32个煤矿集体查通风 举报奖金不封顶 2009-03-02
· 举报滥用食品添加剂最高奖励30万 2008-12-26
· 只有“举报”畅通“瞒报”才会现形 200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