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补贴撬动9200亿元农村消费
    2008-12-11    作者:李丽辉    来源:人民日报

  自12月1日起,家电下乡工作在全国14个省市区展开。按照政策规定,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等四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记者从财政部获悉,目前14个省区市已经或正在制定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销售网点建设,力争在春节前后让更多的农民买到中意的家电产品,享受到财政补贴的实惠。
  据测算,4类补贴产品在全国实施家电下乡4年,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财政创新效果显著 试点省市家电销量同比增长40%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指出,家电下乡全国推广工作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国务院为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内需,带动家电行业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家电下乡政策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通过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来激活农民购买力,扩大农村消费。
  家电下乡政策与其他对农民补贴政策的不同之处,一是以往对农民的补贴主要侧重于生产,而家电下乡是对消费环节的补贴,只有农民购买了家电才给补,直接拉动消费。二是家电下乡利用财政政策杠杆,引导生产企业设计、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完善售后服务,同时引导经销商健全农村家电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实现了财政政策与生产、贸易政策的结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这是这项政策的创新所在。
  张少春说,“家电下乡”工作自2007年12月在河南、山东、四川、青岛试点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8年10月底,三省一市共销售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超过350万台,与去年同期比较,家电销售量增长40%。享受补贴的冰箱销量占三省一市农村同类产品销量的80%,彩电占到90%以上,补贴产品成为农民购买家电的首选。

产品“量身定做” 电冰箱有防鼠板、手机能收农村信息

  据有关部门介绍,“家电下乡”补贴产品的具体型号及流通企业均通过招标产生,并针对农村市场专门开发生产,突出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性能。家电下乡冰箱、冷柜等级达到国家新标准的2级,比市场普通产品节电25%—30%,彩电比市场同类产品节电20%以上,减轻了农民家电使用成本,受到农民广泛欢迎。在今年的推广工作招标中,有90家生产企业的1264个型号产品及57家流通企业中标,农民对家电的选择余地明显增加。
  为使家电下乡产品符合农村消费特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将城市商品简单推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向农村转移,商务部、财政部经过充分调研专门制定了家电下乡产品标准,在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引导企业通过简化不适合农村消费的功能和包装,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可靠、功能实用、价廉物美。
  从生产企业招标情况看,许多企业有针对性地研发了适合农村的新产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很多适应农村消费环境的新功能,如电冰箱的防鼠板、手机的农村信息功能和洗衣机进排水管多次弯曲性能等。另外,根据推广实施地区的农民消费水平,两部门对四类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均作出了明确限定,让更广大的中低收入农民享受到补贴政策。
  有关部门对参加家电下乡工作的生产和流通企业在生产、配送、销售、维修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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