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通报房地产市场整治案例
    2008-01-10    作者:李松涛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月9日电 福州市仓山区原区委书记、重庆市江北区原区委常委、福州市仓山区建设局原副局长、扬州市规划局原局长、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动迁科原科长,这些职务出现在今天公布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中。在此次公布的26个案例中,有4个案例涉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最高涉案金额399.6万元。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由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于2007年联合开展,除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开发、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外,重点是查处土地取得、规划审批、房屋拆迁等环节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行为。
    按照此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办公室的通报,截至目前,全国共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案件9029起,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根据通报,主管部门的违法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对依法应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未予处罚或者处罚不力;违规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违规发放规划、施工、预售、拆迁许可证;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与房地产企业搞权钱交易等等。
    重庆市江北区原区委书记、江北区江溉片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原指挥长传志福是此次通报的案例中收受贿赂最多,也是量刑最重的一个。传志福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拆迁安置房项目、办理施工手续等方面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2003年至2006年间,先后向这些企业索取、收受贿赂399.6万元。2007年7月,传志福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福州市仓山区原区委书记兼仓山区人大主任张森兴在任职期间,与仓山区建设局原副局长徐浪平一起,在旧屋区改造等建设项目中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2003年至2006年间,两人共同收受企业贿赂共计人民币10万元、美元5万元。张森兴单独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7万元、港元20万元、美元1万元、欧元1万元,徐浪平单独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01.8万元、美元7.5万元、新加坡币10万元。2007年7月,张森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徐浪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规划部门也是权钱交易的重点部门。江苏省扬州市规划局原局长张杰在2002年至2006年间,多次收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贿赂,共计人民币75.6万元、美元5000元以及价值8.69万元的古玩两件。2007年3月,张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在此次通报的权钱交易案件中,何勇龙职务最低,他担任上海市松江工业区管委会规划建设部动迁科科长期间,在动迁补偿、发包拆房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1998年至2006年间,先后收受11家动迁户和3名拆房个体户的贿赂共计人民币87.5万元。2007年10月,何勇龙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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