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丽都洗浴污染为何执法难
    2007-11-13    汪波 吴齐强    来源:《人民日报》2007-11-13 5版

    脏,臭,闹——居民频频举报,企业大叫冤枉,执法部门多次“执法”无效……近一年过去,居民仍深受其扰。一个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环保许可证、非法搭建锅炉的企业,公开经营11个多月,为何多个部门执法却未果?请看我们的报道——

    单车棚边面积大约为一百二十平方米的简易板棚,就是违章私建的“丽都”锅炉房。吴齐强 摄
    11月12日16时45分,记者再一次来到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上的丽都会馆。霓虹灯在夜色中闪耀,走进会馆内,迎宾员走上前来问道:“要洗浴吗?”无疑,丽都洗浴仍在正常营业。
    记者随后来到丽都会馆后面的中财雅典小区内。只见一辆大车停在会馆的锅炉房门前,两名装卸工正在往车上装炉渣。锅炉房内的锅炉正在运转,沿墙而上的3根大烟囱直插夜空。
    早在9月份,记者接到群众举报,哈尔滨市道外区一个无环保审批手续、无工商营业执照、私建锅炉房的餐饮洗浴中心,3个执法部门先后责令其停业,但企业仍在照常营业,3根大烟囱和锅炉造成的粉尘、噪音、异味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影响着小区几百户居民的正常生活。

小区居民举报11个月,问题未解决

    11月12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的中财雅典城小区,记者看到,丽都花园国际商务会馆的简易板棚,紧邻小区的2号、3号楼,棚内安装了6台燃煤锅炉。沿墙而上的3根大烟囱冒着浓烟。
    “3根大烟囱经常浓烟滚滚,一股怪味,我们闻了一年多了,家家不敢开窗户啊。”家住小区2号楼3单元的张大爷向记者述说着。
    说到眼前的大烟囱,住在5单元的陈女士抢过话说:“大家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很多次,前些日子,来人把这锅炉房的门和房盖扒了一下,可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修复了。真不明白,怎么就没人管得了呢!”
    小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从2006年12月起,就或信函或电话或上访,多渠道对锅炉房的安全、污染问题进行了举报,但是举报在各部门间来回走了9个月,问题至今未解决。
    今年7月,小区居民向12345省长信访电话投诉,工作人员立即着手调查,他们发现,“丽都”从2006年底开始营业,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分别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该企业锅炉照烧不误,扰民现象依然存在。

环保局无执法权限,无法对违法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哈尔滨市道外区环保局刘志范局长说,区环保局去年12月就接到过市民投诉,工作人员调查后发现该企业提供不出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属于无照经营,但是下达法律文书、履行法律程序时,却受到该企业工作人员的刁难和恐吓。
    今年,道外区环保局再次接到举报后又去检查,但因无照经营,没有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又不在环保部门,无法对企业采取强制手段。
    道外区环保局已于去年12月28日函告道外区工商分局,建议工商局按无照经营查处该企业,同时,鉴于“丽都”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审批程序,区环保局于今年2月8日和7月31日分别向道外区政府进行了报告,建议取缔丽都花园国际商务会馆。
    但“丽都”负责人吕良琪强调,锅炉绝对是有合格证的,而且锅炉没有烟尘和噪音污染。环保局有关人员指出,火旺时,是看不到烟的,起火时、加煤时肯定有。
    “按规定,像这样影响居民生活的加建项目,是要征求小区居民意见的。他们这是擅自违章建筑。”环保局刘局长说。

工商局找不到无照经营企业负责人,调查取证难

    道外区工商分局孙副局长说,“丽都”只在道外工商分局南马工商所办理过一次“核名”手续,但至今未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也没有工商部门核发的临时营业执照,属于无照违法经营。
    “我们先后下了4次停业整顿通知,催促他们办手续,但环保审批始终没办下来,目前已经被工商局立案,但由于找不到负责人,案件的调查取证很难。”
    南马工商所的迟所长解释,“丽都”是街道办引进的大企业,投资几百万,安置了不少员工,还交了不少税,停业一天损失就是3万块。“但我们研究后还是决定先封停,再整改变更。”
    “但目前情况有变化,没法查封。”原来,9月3日“丽都”突然拿出原来中财雅典休闲俱乐部的工商执照,要求办更名手续。
    吕良琪也一肚子委屈,“原来是想办理个体登记的,手续齐全,各种税费也交了近30万,可相关部门就是不办,说是企业污染,但没一个部门能拿出正式的检测报告,没办法,只好用原来中财雅典休闲俱乐部的工商执照采取变更的方式。”
    个体户科的王科长解释说,问题久拖不结,主要是因为企业工商登记的前置要件规定问题。哈尔滨的地方法规和国家的相关法规有所冲突,在实践中工商部门进退两难。

城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思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5月,接到举报调查后认定,“丽都”锅炉房没有手续,属于私建房,于5月2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6月1日前自行拆除,但锅炉房继续使用;6月4日,发出告知书,限7日内拆除,局面依旧;6月8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个月内企业没有提出行政复议,马上就到法律规定的三个月了,我们会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批复后就可以强制执行,拆除违章建筑。
    11月12日,记者又一次采访了道外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思远说,按照程序,城管行政执法局已经拆除违章私建的“丽都”锅炉房建筑,目前群众反映锅炉房重新搭建,可能是企业担心雨雪天气导致锅炉爆炸临时盖的。11月初,哈尔滨市信访局也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开过协调会,认为从安全角度考虑,暂时保留临时搭建的锅炉顶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执法部门的态度都很明确——“丽都”违法,要处理,该处罚……可小区居民尚未看到处理结果:长达11个月的扰民污染和安全隐患,这么多部门都在“执法”,咋就都束手无策呢?
    道外区的王宪民副区长说,现在工商、税务、环保部门都垂直管理了,区里多次协调,请他们尽快依法办理,省、市、区都已把此案列为重点督办,应该很快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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