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文化单位大多已是产业单位
    2007-02-28    记者:薛黎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7-02-28 封七
  中国社科院昨天(27日)举行了中国文化产业形势分析暨《文化蓝皮书》发布会,该书主编张晓明研究员指出,文化产业中经营性产业单位效益已经大大高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说明文化产业已经不再是一个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公共服务部门了,整体上讲更多的文化单位已经是产业单位。
  近几年,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国家发改委体改所研究员齐勇峰在会上指出,在体制转型期实行事业体制、企业运营化体制并存是非常必要的,没有这个体制十几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会这么快,但现在应该要对文化体制进行整体的改革。
  齐勇峰表示,在事业转企这块,政策导向可考虑放到如何促使这些经营性文化单位增强改革动力,在这方面做文章,就是说要有一些利益导向,比如现在提出来改革以后有三年的免税,到2008年。
  齐勇峰还提出,出版单位可以考虑进行股份制的试点,这样转企过程中可以搞股份制,让职工入股、让骨干参股等等,是一个可以探索的方向,文化单位只有把职工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才能得到发展,而文化产业发展最大的特点,或者说最主要的资源是人力资本、创意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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