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限必限,当禁必禁
    2006-12-19    于猛    来源:《人民日报》2006年12月19日 2版
  各业的发展,大多以土地资源为载体,而土地有限,必须有保有压,控制好土地投入的方向。发布实施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就是向社会明示,哪些项目用地必须设置准入条件,加以限制;哪些项目用地要坚决禁止供应。这样做,对于优化经济结构、优化用地,确保“又好又快”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经济发展确实需要上一些建设项目,但上就该上符合产业政策、符合资源条件和环保要求的项目,不能从一地一时利益出发,以耗费和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上那些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比如,2003年底以来,国家对钢铁行业实施了一系列限制性措施,但某省一些地方还在越权审批,自行建设了一批钢铁项目,造成钢铁产能过度扩张。对这类项目,当然要严格把好土地供应的闸门。
  对列入限制供地的项目,要通过提高供地的门槛,促使地方政府和企业投资者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步伐,督促各地淘汰落后工艺,引进新技术,推进产品升级换代,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资源的发展道路。而对那些脱离我国土地国情,大量耗费土地资源的项目,如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赛马场等项目,动辄占地几千亩乃至上万亩,而且占的是优质良田,则要坚决说“不”,严禁项目“落地”。
  限制用地项目和禁止用地项目新目录是在供地政策上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重要指南,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供地环节发挥调控职能、严把土地闸门的重要手段和依据。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把土地供应关,当限必限,当禁必禁,不符合目录规定条件的项目,一律不让其上马,真正把土地供应政策落到实处;企业和投资商则应根据用地目录选择和调整投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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