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肽类激素违规销售企业被依法查处
    2008-06-23    记者:崔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长春、深圳等地的三家企业因违规销售肽类激素,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收回相关品种的药品GMP证书。
  据了解,2008年3月下旬,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全国部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深圳新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仍存在违规销售肽类激素的行为。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依法收回这3家企业相关品种的药品GMP证书,同时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督三家企业做好相应品种的停产整顿工作,并根据《反兴奋剂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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