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召回部分含兴奋剂物质药品
    2008-03-17    记者:田建军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武汉电 记者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这个局日前向辖区内各药品生产企业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各企业对已生产、销售的部分含兴奋剂物质药品采取立即召回措施。
  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被要求召回的部分含兴奋剂物质药品,包括2007年10月1日以前生产已销往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和秦皇岛等奥运赛事承办城市,以及2007年10月1日以后生产已销往全国各地未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药品。
  根据国家和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启动了迎奥运第一阶段兴奋剂规范和治理工作,3月底结束。据介绍,在此期间,市药监部门重点开展本地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含兴奋剂物质药品说明书、标签规范和治理工作。根据要求,除对部分已生产、销售的含兴奋剂物质药品采取召回措施外,凡今后生产的含有兴奋剂物质药品,应一律在药品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否则不得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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