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贷仍有空可钻?
三部委定调“二套房”后已有银行依此审贷
    2010-06-07    作者:孙维晨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6月4日联合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规范。通知明确,对于二套房的认定不仅要以家庭为单位,同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严厉政策。另据记者了解,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按照上述要求严格审贷。

  部分银行认贷又认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本次对二套房标准的认定可以看作预料之中。在‘新国十条’出台之前,部分银行就已经开始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进行贷款。总体来说这是政策严厉的表现。”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致电北京多家商业银行后得到的答复是,这些金融机构都已按照该标准进行审核贷款人的身份。而在上海,中行和招行表示,目前对异地人士在沪贷款购房,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连二套房贷也不能申请。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客服称,异地人士在上海购房贷款,需要有在上海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及就业单位的相关证明,若没有以上证明,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贷款支行咨询。农行、工行等银行客服也给出了同样的解释。
  经记者换算,如果全国金融机构都按上述标准进行认定,购买一套价格为200万元的住房,那么,第二套房购买者的首付款将从原来的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另外,由于贷款利率从基准利率的八五折提高至1.1倍,其总还款金额也要多出23万元。
  “提高购买二套房的购买门槛以及购买成本,被市场视为遏制炒房的重要手段。”国巨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经济学家孙飞告诉本报记者:“该项概念得以明确无疑是严厉政策的表现。这必然会再度遏制投机需求。”

  借道经济实体走不通

  尽管如此,仍有评论担心,投机者或许会以经济实体的名义从银行中贷款再将资本注入房地产市场。对此,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这样的担忧基本不会出现。” 他说,中国银监会已经逐步开始实施“一个指引三个办法”,会杜绝一些经济实体的银行贷款被挪作他用。
  所谓“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即指《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业界简称“贷款新规”。“实体经济贷款必须说清楚所贷款项的目的和用途。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银行会予以监督。”这位金融机构的分析人士说,在上述新规之前,确实有类似的投机炒房行为,但是现在此类现象基本很难发生。
  也有声音认为,“二套房”的标准被确定并不会再对市场上的房价构成明显压力。但是,迫使投机需求“清场”却可以起到作用。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告诉记者,新政实施效果已经让多数投机者离场,但是房价却未出现大幅变动。但李文杰认为:“2010年的房价应该可以下降至2009年末的水平。”

  仍有空子可钻

  然而,除却投机客和投资客,新政对很多之前买小户型过渡,或第一套房贷款已还清的人来说,无疑增加了买房的成本。他们不是炒房客,却也受到了政策的制约。据了解,近期出于政策的限制,不少购房者为了减轻首付压力、节省房贷利息,在购房方式上作出了调整,市场上频繁出现假离婚、缓婚、退定等现象。购房者们都是见招拆招,从而引发一系列楼市新乱象,不免令人忐忑。
  此外,据记者了解,由于外地房屋登记系统部分没有联网,可能造成核查时的漏洞,对于如何认定二套房仍需出台具体操作细则加以完善。
  通知原文中称,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但住房登记系统不完善会使借款人所提交的信息难以辨认真伪。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户口均不在本地,或一方不在本地,那就可以到原籍开出单身证明,用于申请贷款。

  相关稿件
· 二套房贷细则将推动房价拐点加速到来 2010-06-07
· 住房贷款不妨尝试适度证券化 2010-06-03
· “三套房贷”岂能被银行“放水” 2010-05-28
· 中国银行:房贷业务服务升级 2010-05-14
· 深圳暂停发放第三套以上住房贷款 201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