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合协议将增加台湾就业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表示
    2010-04-15    作者:陈晓星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国务院台办今天举办例行记者会,发言人范丽青就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台胞参观上海世博会等问题回答了与会记者的提问。

  希望尽快在大陆进行第三次商谈

  记者:ECFA现在已经进行了两次协商,请发言人核实,第三次的协商是不是在4月底?据说金融服务业也会纳入早收清单里面,是不是这样?
  范丽青:关于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已经举行两次,达成了很多共识。关于第三次的工作商谈,双方同意加速推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进程,尽快在大陆进行第三次商谈。
  有关两岸银行业的开放,应当遵守平等互惠的原则,同时也会考虑到两岸经济规模差异等因素,我们希望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商谈中,能够进一步就两岸银行业相互开放的准入政策展开商谈,尽快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创造良好的条件。
  记者:第三次协商的时候是否会交换早收清单?台湾最近有媒体报道说,两岸签订ECFA之后,将会造成台湾有300万的白领失业,发言人对此说法有何评论?
  范丽青:大陆方面充分了解台湾农民的关切,在第二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中没有要求台湾方面进一步开放大陆农产品入台,在早期收获要价中,也将不会包括农产品。大陆方面也愿意在早期收获计划中,尽量不影响台湾的弱势产业和中小企业等等。早期收获清单以后肯定是要谈的,但目前我没有新的补充。
  关于台湾方面的一些说法,应该说开放大陆资本赴台投资,是有助于台湾经济发展的,总体上是可以起到增加就业机会的作用。比如到目前为止,包括航空公司等大陆资本已经在台湾投资和设立了多家企业和办事机构,在台湾招收了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许多员工。我们相信,随着大陆资本的逐渐入岛,包括服务业在内的广大台湾白领将会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两岸服务业的开放需要双方来协商决定,相信不会对台湾服务业的就业造成冲击。

  多做说服解释工作有利协议商签

  记者:台湾媒体报道说,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和民进党主席蔡英文可能就ECFA进行辩论,大陆方面一向认为ECFA是惠及两岸的一件好事。请问对辩论会怎么看?
  范丽青: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两岸间特殊的经济合作安排,是一个经济协议。商签这个协议是为了适应两岸推进经济往来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的客观需要,是为了实现两岸经济的互利共赢。当然,对于商签这个协议,台湾社会上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我想这也是很自然的,理不辩不明,我相信大家多做一些说服和解释的工作是有利于商签工作顺利进行的。
  记者:万一“双英会”辩论,国民党辩输了,ECFA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会不会有一些因应的做法?
  范丽青:我不对没有发生的事情发表评论,也不对台湾岛内自己的一些具体事务发表评论。但我们认为,根据两岸专家的共同研究和分别的研究,得出的结论都是两岸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有利于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也有利于深化两岸经济进一步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多项措施方便台胞参观上海世博

  记者:上海世博会即将临近,大陆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方便台湾同胞前往上海参观世博会?刘兆玄先生将到上海参加台湾馆的点灯祈福仪式。对此,发言人有何看法?
  范丽青:为了方便上海世博会期间,台湾同胞前来参观世博会,以及两岸民众的往来,两岸双方可以研究在上海虹桥机场与台北松山机场之间临时安排部分包机,方便民众往来。为了方便台湾同胞进行货币兑换,交通银行也将于近期在上海开展新台币和人民币现钞双向兑换业务。
  上海世博会开幕式将于4月30日举行,届时将会邀请台湾各界的代表人士前来共襄盛举。具体的情况可以向上海方面咨询。
  记者:世博会台湾馆发言人昨天(13日)说,台湾馆定位在“国家馆”,请问国台办对此持何态度?
  范丽青:在这里我想重申的是:本届世博会台湾馆的参展方是台北世贸中心。台湾方面在时隔40年之后第一次参加世博会,这是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成果,应该珍惜,不必做过多的政治联想。
  记者:我们关注到世博会台湾嘉宾方面,郝龙斌可能会受到胡锦涛的接见,是不是有这样的安排?
  范丽青: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期间,我们会邀请台湾的各界代表人士前来参加世博会的开幕式。届时,城市最佳实践区台北案例展馆,台北市长郝龙斌先生会来参加,对他的行程我相信上海世博会会作出具体的安排。

  两岸旅游机构互设办事处5月挂牌

  记者:最近有报道说,两岸的旅游机构海旅会和台旅会互设办事处将在5月初挂牌运作,想请发言人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范丽青: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的台北办事处和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的北京办事处已经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现在基本已经筹备就绪,将于近期成立。经过海旅会和台旅会双方的初步商定,台旅会北京办事处将于5月4日开业揭牌;海旅会台北办事处将于5月7日开业揭牌。
  双方办事处的互设是根据海协会和海基会在2008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来执行,互设的办事处是旅游民间机构,职能主要是开展旅游咨询、旅游宣传、联络协调及处理旅游纠纷等非赢利性业务。
  记者:《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已于3月21日生效,但是据报道,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两岸合法中介机构来签约,以致大陆渔工无法赴台。发言人对此能否作一说明。
  范丽青:根据《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规定,双方应在协议签署后尽快交换经营主体名单。此前,大陆业务主管部门已于3月5日将大陆11家经营主体名单通告台湾方面。台方于3月23日至4月7日期间,陆续分4批将7家台湾经营主体名单通告大陆有关方面。大陆业务主管部门已将台湾方面的名单及联系方式通知大陆经营公司,并上网公布。台湾船主可通过两岸指定的经营主体尽快展开招收大陆渔船船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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