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尽快成为市民
城镇化发展制度如何创新
    2010-02-09    作者:于猛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祝卫东接受了本报采访,并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了解读。

  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提高城镇规划水平和发展质量,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城镇化的发展偏重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不够。其次,在城镇化进程中,比较注重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建设的美化,没有为农民真正转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机会。
  据调查,有意愿进城安家的农民中76%的人选择进县城,因为大城市房价和生活费用太高,农民很难承受。县城和中心镇离农民老家近,落户安家门槛低,成为农民进城首选不足为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发展潜力很大,对于吸纳农民进城,繁荣县域经济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创新城镇化发展制度,就是要创造条件,通过发展县域经济,为县城和中心镇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首先,应该把用地指标适当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倾斜,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其次,要提高大城市投资项目的准入门槛,包括环保、技术、产能的门槛,引导产业向内地,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转移。第三,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它们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第四,推进财税、金融等领域的体制改革,使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促进新生代农民工真正转移到城镇

  推进城镇化,不是单纯追求城市规模的扩大和设施的建设,而是要真正把一部分农民转移到城镇中来。
  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转型期,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是很多农民,特别是“80后”、“90后”农民外出后,既不能在城市落户,又不愿回农村务农。到城里打工,然后回到小城镇居住和生活,既符合他们的进城愿望,也符合他们的收入水平。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强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关键就是尽快把这一群体真正转移到城镇中来。
  推进城镇化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当前,要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把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同时,要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此外,还要保障农民工各项权益,在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让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镇,让中小城市和县城成为农民工在城市生活的新家园。
  人口的城镇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农村都会居住着大量人口。到2030年我国人口15亿多,就算城镇化率达到了70%,农村也还有四五亿人。
  所以,一定要坚持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不能偏废,不要认为强调了城镇化,就可以忽视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两手抓,不仅是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着力点,而且是我国拥有的一个长远优势。我国的城镇化建设空间非常大,新农村建设的空间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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