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定调:10年根治“看病贵”
提高诊费 降低药价
    2009-11-24    作者:孙维晨    来源:国际金融报

    ● 到2011年,我国医药市场价格秩序要逐步好转,药品价格趋于合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明显缓解

  ● 到2020年,医药价格能够客观及时反映生产服务成本变化和市场供求      

  中国新医改,一场旷日持久的起草与争论后,目标终明确。11月23日,三部门联合提出中国医药价格改革的近期和长期目标,而初衷仍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到2011年,我国医药市场价格秩序要逐步好转,药品价格趋于合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明显缓解;到2020年,医药价格能够客观及时反映生产服务成本变化和市场供求。”昨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医药价格改革的近期和长期目标。
  《意见》明确,到2020年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和完善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

  界定政府管理药品 缩小价差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政府管理药品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规定政府管理药品价格的重点是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及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同时,《意见》特别提到,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在不突破政府规定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实际购销价格。同时,政府不根据特定的药品生产企业拟定药品价格,而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统一的指导价格。对于已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价格,并且与统一指导价有较大价差的,特定企业要加大调整力度,逐步缩小价差。
  为了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意见》允许创新程度较高的药品在合理期限内保持较高销售利润率,促进企业研制开发创新药品。

  改革机构补偿机制 医药分开

  对于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加成方面的政策,《意见》提出“医药分开”的要求,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
  改革过渡期间,要逐步降低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在总体不突破15%的前提下,可按价格高低实行差别加价政策。必要时对高价药品实行最高加价额限制。中药饮片加价率标准适当放宽。同时,《意见》鼓励地方结合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统筹开展公立医院销售药品零差率改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可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设立“药事服务费”项目等措施进行必要补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药学会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桑国卫表示:“医改的关键应是恢复和维护医药卫生体系,特别是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必须建立不再出现‘公立医院见死不救’的机制。” 桑国卫认为,应当合理调整公立医院的数量、规模及分布,合理补偿公立医院承担的突发事件应急救助、卫生下乡和对口支援等任务。
  “公益性不仅仅只在公立医院中体现,更不是只有公立医院才能够体现公益性,而应调动民间和社会力量发展非营利性医院和补充商业保险。”
  根据中央相关计划的部署,3年内全国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以保障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等5项改革。

  指导医疗服务价格 区别对待

  在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与药品价格的调控机制类似,《意见》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中,基本医疗服务的指导价格,由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意见》特别明确,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要体现公益性质。基本医疗服务价格要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制定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所依据的合理成本,按照扣除财政补助、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耗材)差价收益核算。
  而对于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职级医师的服务价格,《意见》也给予规定。提出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可以制定不同的指导价格。要逐步拉开价格差距,促进患者合理分流。同时,《意见》提出,按照医疗服务补偿合理成本的要求,结合政府财政投入情况,合理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
  对于此前存在的名目繁多的医用检查价格,《意见》提出,要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加强医用检查和治疗设备价格监测。完善服务成本审核方法,医用检查和治疗设备折旧费用按额定工作量测算。降低偏高的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促进医用检查和治疗设备集约化使用。
  另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日前透露,按照部署,3年内我国医疗保险覆盖面力争达90%以上,并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其中,国家将通过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解决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和灵活就业、农民工自由选择参保的政策,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
  “为配合作为医改政策配套衔接的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将尽快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确保基本药物全部进入医保目录甲类,个人不另外负担,相关政策有望11月底发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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