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坚决查处“小产权房”
    2009-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国土资源部9日强调指出,“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违反相关政策,各地要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
  而10日在蓉举行的成都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现场研讨会上,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表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从本省、本市、本县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创新。”

  严堵“小产权房”漏洞

  针对一个时期以来社会上关于“深圳市‘小产权房’将拿全国首个准生证”传闻,6月9日下午,国土资源部组织会议,专题听取深圳市政府、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深圳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有关情况的汇报后认为,深圳市人大《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处理的是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筑,与在农民集体土地上违规违法建设、向社会公众租售的“小产权房”有本质区别。
  据悉,国土资源部近日正加紧起草致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通报》。将在通报深圳市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有关做法的同时,要求各地主动向政府汇报,坚决制止、查处新建“小产权房”,统筹协调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严格依法查处大量存在的“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为。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改革创新

  鹿心社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要切实把握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推进改革中,坚持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等基本前提;要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当前在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进程中,要重点把握产权问题、规划问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问题、征地制度改革问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等;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改革。改革不能简单照搬某一地方的做法,要从本省、本市、本县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创新。对成效明显、基本取得共识的创新措施,要在科学评估、系统总结的基础上予以推广。对比较敏感、有争议的改革事项,按程序报批后,封闭运行,局部试验,结果可控,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对涉及更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议题,要深入研究、早做预案。

  相关稿件
· 国土资源部要求坚决查处“小产权房” 2009-06-11
· 小产权房“准生”更应善后 2009-06-08
· 小产权房问题不容再拖 2009-06-08
· 对小产权房何妨宽容一些 2009-06-04
· 小产权房的城乡统筹视野 2009-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