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稽查办案效率已走在世界前列
    2009-03-07    作者:马婧妤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昨天(3月6日)在京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证监会稽查办案效率大大提高,办案周期已缩短至3至4个月,中关村股价操纵案、ST金泰股价异动案只用两三个月时间就已结案。

证券违法查处效率世界领先

  针对记者提出“证监会推动证券执法改革取得了怎样的效果”这一问题,范福春表示,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一套证券执法体制,近年来我国稽查办案效率大大提高,已经走在世界的前面。
  范福春介绍,为实现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审理的公平和公正,证监会实行了查审分离制度,即由稽查局负责调查案件,行政处罚委员会做出处罚。而在稽查局内部,则实行了可以概括为“统一指挥、科学分工、三位一体、大力协同、快速反应”的体制。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我们的稽查办案效率大大提高。”范福春表示,目前监管部门的办案周期已缩短至3至4个月,例如杭萧钢构案件仅用一个月时间就查清结案,近期的汪建中非法咨询案的查处只用了一个多月,而中关村股价操纵案、ST金泰股价异动案也只用两三个月时间就已结案,“这在过去都是不可想象的。”
  范福春表示,在近两三年,特别是过去一年中,证监会稽查工作发生了质的变化,效率提高了,周期缩短了,查处复杂案件也应对自如,“在市场成熟度方面,我们和发达市场还有不小的差距,可是在查处证券违法违规案件方面,可以有把握地说,我们已经走在世界的前面。”

上市公司应成保增长表率

  “资本市场配合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主要担子落在上市公司身上”,范福春表示,希望上市公司能做到“四不三保两提升”。
  所谓“四不”,一是不做假账,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要对全体股东、对市场高度诚信,无论在经济情况好还是困难的情况下都是如此;二是不说假话,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三是不操纵市场,不挪用部分资金炒股,不通过操纵市场谋取非法利益;四是不侵占上市公司的资金,在面对困难经济形势的情况下,尤其需要重视。
  “三保”即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对此上市公司责无旁贷,应当做全国企业的中坚力量。范福春表示,监管机构有理由、有信心为上市公司实现“三保”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
  “两提升”一方面指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不能搞“一言堂”和“家长独裁”;一方面指提升公司竞争能力,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在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特别是掌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方面开动脑筋。
  范福春指出,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应该把握机遇,敢于“走出去”,大胆迈出国门,进行海外并购,但他也强调,中国上市公司“走出去”不能形成一股风,要懂得扬长避短。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仍是重要任务

  范福春指出,上市公司是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排头兵,应当成为全国企业学习的楷模,应当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16字方针,而上市公司也是资本市场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据范福春介绍,近几年一些大型央企陆续登陆A股市场,使我们上市公司已经覆盖了绝大多数重点行业,目前我国股票市场1625家上市公司的总市值约占GDP40%的比重,这对中国企业制度建设来说是前所未有的成功。他指出,我国目前正面临经济体制转型,上市公司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仍有诸多困难因素,对上市公司要正确看待,多加爱护。
  在如何对待部分上市公司恶意圈钱这一问题上,范福春表示,“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好的或比较好的,有少量上市公司存在不法行为,给市场、投资者造成了损失,这绝不是上市公司的整体,更不是上市公司的全部。”他进一步表示,市场上确实有上市公司恶意圈钱的案例,但总体来说,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壮大实力,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增长做出重大贡献仍然是主流。
  范福春指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仍是上市公司的重要任务,而上市公司治理的核心,则是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当中的权力制衡机制。“中国公司治理最大的问题是形备而神不至”,他表示,这恰恰是因为公司内部的权力制衡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建立这个制衡机制,需要股东尽责而不越位、董事尽责而不失控、经理尽责而不越权。而要使上市公司普遍达到这个标准,我国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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