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实行点供制度
    2010-08-25    作者:心宇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出台《安徽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管理办法》,决定对省预留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部分,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点供制度,以进一步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点供计划,是指某区市已将省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使用完毕,但当地仍有选址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急需开工建设,可按一定原则直接安排项目用地。
    《安徽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点供计划安排实行重点项目优先、产业优先、节约集约用地优先和面积控制四大原则,安徽省政府直接调度、督办的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投资强度大、效益好、占地面积小的重点建设项目,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皖江示范区及皖北沿淮地区三市七县区域内的重点项目,将优先考虑。《办法》要求:项目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投资超过1亿美元或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达到1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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