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征商业地产物业税将在两湖试点
    2010-06-02        来源:证券日报
    有媒体报道,相关部门正研究在湖南、湖北各选取一个城市进行物业税的试点实征,但是征收范围仍然是商业地产,不涉及居民住宅。国税总局去年底已经开办了湖北、湖南“两型社会”房地产评税业务培训班。国税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该培训班上明确表示,湖北、湖南两省将进行物业税的先行试点改革,要求试点地区从事试点工作的人员熟悉房地产评估的基本理论,掌握应用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的基本方法,并学会操作应用软件。
    从2003年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物业税“空转”分别在北京、辽宁、宁夏、重庆、深圳等10个省区市分三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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