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的中国观——并论汇管的影响
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
    2010-01-25    张五常    来源:经济参考网

    (五常按:原文为英语,一九八六年二月一日在广州为引进外资的某会议宣读,读不到一半主事人停止了听筒传译!我早就有了准备,安排了汽车在场所门外等候,宣读后立刻离开。翌日香港《南华早报》刊登全文。过了几天,北京的经贸部托人带来一个口信,感谢我的批评,说他们既明白又同意。)

    中国在经济及思想上的逐渐开放,转眼七年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经济制度的改革往往是一百几十年的事。中国在七年间达到今天的成就,令人刮目相看。将来的历史学者会把我们现在观察到的大书特书。
    中国的制度改革是一个千载难逢的经验。对一个从事经济制度研究的人来说,这经验紧张刺激,也大有科学价值。所以在此时此地我乐于多写些文章,做一些分析,作一点见证。
    我今天要谈的是外资或外商对与中国交易的观点——与其说是“观点”,倒不如让我毫不客气地说是“困难”。乐观的角度不是没有,外商的心中有着一个“每人一块钱”的假说。那是说,中国是一个逾十亿人口的国家,推行经济开放,假若每人多花一块钱消费,增加一块钱产出,或节省一块钱费用,其效果也十分惊人。因此,跟这个国家做生意,或到那里投资,赚大钱的机会存在。
    然而,假说归假说,事实怎样大家明白。事实上,外商及外资在中国遇到很多困难,“损手”的例子多得很。近两三年来,以正途跟中国贸易的外商,能赚钱的是增加了,但亏本的更多。自开放以来,到中国投资的外商,能在“面”赚钱的很少!这些经验带来的效果很明显。目前,外商与中国合资或合作的“意向书”数以千计,但绝大部分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就算签了合约,与真正的下注投资也相去甚远。所以当外商从老远跑来问我到中国投资是否明智,我不知从何说起。

    到中国投资的十项困难

    在商言商。赚不到钱或亏本,是不良的示范。但亏本的本身是效果而不是因素。换言之,外商对中国望门却步的底因并不是不良的示范,而是促成这些示范例子的因素。这些因素究竟是些什么呢?且让我试以“十”为一个整数,列出我认为比较重要的。
    第一,中国还没有明确的法治,而在转变中她是向前走两步﹑向后退一步。这发展令人有高深莫测之感。今天看来是明智的投资,明天可能因为中国政策的转变而亏本。
    第二,外商跟国内洽商要讲人事,要搞关系,甚至要论“爱国”。这使很多外地的商业专才,因为缺乏人事关系而不知所措。换言之,国内的机构还是国营,作决策者还是干部,因此,他们不能遵守“在商言商”的宗旨,使外商难以应付。
    第三,中国仍在强调“多劳多得”和“合理利润”。中国的执政者显然还未明白做生意既然可以亏大本,外资一定要有赚大钱的机会才肯下注。反对外资赚大钱的意向会减低外商对比较有大风险的投资的兴趣,而这种投资对中国是非常重要的。
    第四,在中国做生意的税项不仅是高,且是五花八门,复杂无比。虽然在四年多前我就推断了中国会施行税制,但想不到一开始就弄得这么复杂。高税会压制投资的意向,众所周知;比较为人忽略的是,复杂的税制会有同样的后果。
    第五,进出口及其它管制不仅是多,是繁,也是多变。批文既费时失事,也导致贪污。据我所知,跟中国做生意的正当商人,对现有的各种管制大都摇头叹息。
    第六,中国的土地还不能自由买卖或转让。土地没有转让权所能引起的各种不良经济效果姑且不谈,但对外资而言,不能自由买地或长期租地,他们往往被迫与中国合资或合作。独资的选择有困难,或难以将股权在市场自由出售,对外资的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第七,中国的国家职工制度仍在。外资若雇用职工,被政府抽取的百分比高得惊人;若雇用合同工,福利的规定也令人头痛。未富有而先大谈福利,对劳资双方都没有好处。
    第八,中国对市场的认识不够。执政者喜欢用自己的非商业眼光去判断哪一种行业是好是坏;干部对合约的本质含义极不清楚。另一方面,在信息不足的情况下,外商,尤其是一些港商,往往浑水摸鱼,给内地的人不少坏印象。“皮包公司”的故事是多而真实的。
    第九,中国对外资有很大的歧视。有些歧视是特别优惠,有些是不良的——例如在经济特区内的商店铺位,外资不能租用。真正的自由市场一向没有种族歧视,这是经济学上“市场”与“非市场”的一个重要分别。

    最头痛是外汇管制

    第十——这是我今天要特别讨论的——外汇管制。汇管对外资或外商有三种不良影响,而普通人只着重其中一种,其它两种是间接的,所以常被忽略了。
    汇管对外资的第一种不良影响,老生常谈:钱放进了中国,有什么保障可以随时汇出国外?在国内赚了钱,又有什么保障可以随时带走?很明显,没有这些保障,外商到国内投资的意向就打了一个大折扣。假若凡汇外币出口都要批文,那么手续的费用﹑时间的损失﹑贪污的行为,以及信心的影响都不能轻视。
    从台湾及其它有汇管的地区的经验中,我们知道除了解除汇管外,以上提及的第一种困难难以解决。例如,若政府明文规定某些款项或某些机构可兑外汇出境,做假账或托外资公司将钱汇出的行为就会产生。目前,中国的公民还未富有,所以这行为并不普遍,但假以时日,类似的私下交易是无可避免的。我很怀疑今天的台湾政府,痛定思痛(或撇开了从汇管所得的贪污利益),会衷心地觉得昔日的汇管是做对了的。事实上,台湾外资的增长,大都是近十年来汇管放宽了(但仍未彻底解除)才发生的。
    汇管对外资的第二种不良影响不大明显,但却同样重要。这是有汇管就有黑市汇率的存在。有了公价汇率及黑市汇率的分歧,做生意的决策就困难了。成本以公价为高,以黑市为低;产品售价以公价为低,以黑市为高——何去何从,难以定夺。价钱与汇率是做生意作决策不可或缺的讯息指引。有着两个或几个不同汇率,投资者岂有不被弄得头昏眼花﹑举棋不定之理?
    炒黑市是人之常情;说是非法也对。但这是谁之过?是“炒家”,还是政府?在目前的中国,要指出哪种行为算是“炒黑市”,哪种行为算是“合法”,并不容易。出租车及路旁小贩的收费办法是否“合法”姑且不谈,国营商店或大宾馆内的标价,又何尝不是往往以“黑市”汇率为依归?
    这些情况给外资带来第三种不明显但极重要的不良影响。奉公守法的外商(或是不知门路的外商),会因为“守法”而被善用灰色市场的同行杀得片甲不留。炒黑市或从事“可能是非法”的活动有很大的竞争优势。年多以来,在香港街知巷闻的“水货”大行其道就是例子。以管制压制了明显的“水货”,不明显的仍在。在这种情况下,外国的大机构——那些“奉公守法”的机构——怎会不对中国望门兴叹?中国要引进的外资究竟是哪一种?

    解决四法与利益四项

    我今天被指定要讲的题目是关于中国的制度对外商的影响,尤其是外汇管制对外资的影响。我因此避开了分析汇管对中国本身发展的害处,也没有指出现有的各种支持汇管的神话的谬误。这些都是重要的问题,我曾屡次为文分析。这里我不妨简单地重述我一向对中国汇管的观点。
    自一九七一年后,因为所有开放贸易的国家都脱离了《布雷顿森林协议》的金本位制,汇管就再没有半点可取之处——在此之前,汇管可阻止黄金外流,协助支撑国家本身的货币制度。目前,中国的执政者仍然是有着几十年前的那一套观点,与现在的国际货币制度是脱了节的。
    中国目前的最佳办法有四部分:(一)彻底解除外汇管制;(二)让汇率自由浮动——内地没有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这个选择;(三)让人民银行控制人民币的增长率,使每年大约有百分之二十的增长;(四)为了要有精确的货币量控制,在最初的一段时期,中国应采用“十足储备”的银行制度。
    只要中国能继续她的经济改革,以上提出的四点可保证:(甲)没有高的通胀率;(乙)汇率只有一次下降——但不会降至黑市水平——其后就不会不断下降;(丙)外资输入增加;(丁)目前没有国外需求的产品的出口会激增。

    共存不如互利

    在本文动笔之初,我决定以一个整数指出中国政策对外商及外资的不良影响,想不到这么容易就凑够了“数”。我没有集中在外汇管制的问题上,因为汇管与其它因素是息息相关的。归根究底,我所指出的十大因素——或我可能指出的更多不良因素——都是由一个因素促成的:中国还没有明确的私产制度。无论是汇管﹑人事关系﹑歧视外商﹑缺乏法制等等,都是在非私产或没有健全私产的制度下才会产生的。
    大家都知道,中国的制度跟发达国家的制度在基本上是不同的。从严谨的经济学观点看,制度在基本上的不同是产权结构的不同。近两年来,不同经济制度的热门论题当然是“一国两制”。在这一个举世瞩目的论题上,大家集中的论点是一国两制能否共存而互相不变。这一点,我个人认为在原则上,以公司法的形式来划分两制是可行的。
    但“一国两制”的辩论却忽略了较为重要的一面:两个不同制度之间的经济交易又怎样了?我可以说,无论是在理论或是在历史的经验中,不同产权制度的经济交易是不可能发扬光大的。成功的一国两制,以可以共存而互相不变为准则,并不等于经济制度的成功。后者不是基于互相共存,而是互相图利。

    外商先吃眼前亏

    关于外商对中国的看法,我想作一点补充。中国近几年的开放确实引起了不少外资的兴趣。但有些人问,既然目前外资在国内遇到诸多困难,为什么那么多外商还是前仆后继地到中国去?难道他们是真的不知死活,蠢到连这些困难也不知道?我的答案是:讯息不足的外商是有的,但为数是越来越少了。
    几个月前,三家外国的大机构不约而同地告诉我,虽然他们心中都有那个“每人一块钱”的假说,他们知道要到中国投资赚钱,在目前谈何容易!但他们认为他们的兴趣不是现在的中国——现在投资要吃“眼前亏”是肯定的。像我一样,他们认为中国将来的制度不会是今天的制度——他们的希望是在中国的将来。说不定在若干年后,与中国交易有利可图。抱着这点希望,他们愿意先吃“眼前亏”,使他们到了有利可图之际不会排在人龙的尾后。
    中国的执政者应该明白,人龙既可以速成,也可以急散。招之即来的是利;挥之使去的也是利。而利的希望,是基于中国制度的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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