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甬昨起医保可异地报销
    2009-10-29        来源:国际金融报

    上海市与浙江省宁波市10月28日启动医保费用异地报销双向代办服务;在对方城市工作、生活的居民可实现当地看病、当地进行医保费用结算报销,再不用为报销医疗费用频繁往返奔波。
  目前,沪甬两地间医保异地委托结算的宽带联网和人员培训均已完成。此前,上海已经与浙江省的杭州、嘉兴、湖州、安吉和江苏省的镇江、常州、南通等地签约开展医保费用的异地报销业务,此外,河南洛阳和安徽马鞍山也已和上海签约开展医保费用异地报销。至此,与上海开展异地医保联动的相关城市达到10个。
  从昨天开始,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后,长期居住在上海的宁波市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上海闸北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长期居住在宁波的上海参保人员也将在当地享有同等待遇。患者可以自由选择上海或宁波的医保药品目录使用药品。
  据悉,继浙江宁波之后,上海与江苏扬州、大丰和安徽合肥的异地医保联动也有望逐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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