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卫生部印发学校防控甲流方案 可停课应对
    2009-06-26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于22日印发各地教育、卫生工作部门。《方案》指出,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校内感染病例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和高校等可采取停课措施。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方案》将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级别划为3个阶段: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和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当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时,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托幼机构实施全园停课7天(或7天以上)的措施。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中小学校和高校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同时,中小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居家医学观察为主,高校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以集中医学观察为主。中小学校和高校等教育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当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时,分三类情况进行应对。
  第一类情况,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此时,《方案》要求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根据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第二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此时,《方案》要求强化病例诊治、校内环境消毒、隔离医学观察者管理,加强当地学校疫情监测、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等卫生防控措施。
  重点加强相关学校防控措施的实施。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出现病例的中小学、幼儿园等实施全校(园)停课措施;对出现病例的高校实施学生停课不离校,在校进行观察措施。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做好被隔离高校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第三类情况,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同一学校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此时,《方案》要求,重点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尤其是重症病例的诊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治,降低病死率。对重点或高危人群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措施;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对当地所有学校实施停课措施。强化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重点做好被停课高校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教育、卫生和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强化风险沟通工作,发挥媒体传播信息和引导舆论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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