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转持强化股权型社会保障
    2009-06-24    唐学鹏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办法》最核心一条是对2006年6月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而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联合发文指出,经初步核定,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应转持股份自公告之日起予以冻结。而社保基金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三年禁售期。
  尽管市场普遍的注意力集中在“国有股转持”对二级市场的影响上,但这一层次言论非常狭窄地理解了“国有股转持”,实际上我们将这一“社保转持”看作是中国国有股权型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发轫,它的探索和成功将对中国社保体系的完善和社保方式的转型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由于历史造成的“代际欠账”,中国的养老方式还是采取“现收现付制”,这一方式已经被经济学家Feldstein、 Seidman、Arrau、Schmidt等人证明是潜伏着“巨大的危机”。所以,采取“现收现付制”的国家都会设想未来的转型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选择就是“股权基金保障型”(比如瑞典)。
  简单地说,我们可以将社会保障看作是“两代人之间的选择”,假设没有社会保障,那么所有人年轻的时候就要想着养老问题,必然在年轻的时候加大储蓄、谨慎消费,于是就出现过度储蓄,造成经济的低效率。另外,拿年轻人的钱直接给年老人“养老”,年轻人一单位储蓄的净回报率是R,他的机会成本是1+R,但是他的钱给老人用去了,等他老的时候,由于每期人口增长率为N,所以他可以得到1+N的养老保险收入。但前提是N一定要大于R,如果一个社会处于老年化阶段(西方国家除了美国以外,都有老龄化问题),那么这一“代际选择”就会发生问题,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让年轻人的储蓄进入投资领域,获得的投资收益P足够抵抗老龄化率的影响,这将提升社会保障的效率和抗风险能力,这也是“股权基金保障型”的缘来。
  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将其减持、分红收入作为支付给目前老人的养老金,我们可以简化为“转持股权的收益权是老人所拥有的”。而在完全一个私有的经济中,年轻人必须通过努力来购买老人的全部股权才能获得企业资本的使用权,而股权的交易价值相当于资本使用费。由于“社保基金转持”并不是“完全减持”,意味着社保基金不会全部卖出其股权,而老人们仅仅获得的是股权收益,那么这相当于年轻人将始终面对一部分“永不流通的国有股权”(“大非”),那么年轻人所支付的资本使用费相对于纯私有经济就是“比较低”的,这样就减少了年轻人的投资成本,使其可以进行更多的新增投资来提高企业的资本存量和产出——形象地说就是“把蛋糕做大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保转持国有股”不仅仅是国有股权型社会保障体系的方式,也是一种国有资本形态的选择。从激发市场竞争和活跃度来说,国有股是需要“部分减持”,引发更多的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来改革企业治理结构,但是“国有资本”可以在社保基金之一平台上实施“搭便车”战略,不仅享受民间企业家精神带来的股权增值收益,同时也降低了全社会的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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