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产权房处置成“烫手山芋”
    2009-06-16    于兵兵    来源:上海证券报
    当小产权房已占深圳住宅市场50%以上份额,简单的合法化和非合法化都会对深圳住宅市场造成“不可承受之重”。近日,随着国土资源部一纸判令,要求深圳地方政府坚决制止并妥善处理“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可能转为商品房的传闻被正式澄清。深圳此前一些小产权房涨价的情况也应声回落。
  据一位参与小产权房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透露,地方政府面对小产权房可谓左右为难,一方面有中央叫停的严令,另一方面是小产权房遍地开花,为小产权房正身不得,彻底清查更没有可操作性。或许只能先折中处理。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用地性质的土地上建起的住宅,这些单价3000至4000元的小产权房,因为远低于深圳市区商品房价格,满足了深圳上千万外来人口的居住需求,因而快速发展。
  深圳房地产界资深人士尹香武告诉记者,目前深圳住宅总面积2.6亿平方米,其中1.6亿平方米为小产权房。上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也表示,在他工作的区域内,60%住宅楼为小产权。但是,由于小产权房与现有《土地法》等法规不符,深圳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屡次出台整改意见,到目前,小产权房发展越来越快,不可能彻底拆除的情况下,深圳传出消息,可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方式正式将小产权房转化为商品房。一时间,小产权房价格上涨,大量购买小产权房的消息频繁出现。
  但是,尹香武表示,给小产权房正身的做法并不可行。
  6月9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听取深圳市政府情况汇报,结论是,小产权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
  对于具体执行办法,有专家建议,可以在已有项目基础上将规划内小产权房“合理化”,但不发放产权证,以集体用地为资源依据,成立股份公司,由集体所有人持有,负责小产权房的经营与流转和收益分配。同时建立小产权房独立的监测体系,独立于商品房体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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