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之外更要完善收入分配体系
    2009-02-10    作者:李记    来源:重庆时报
    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从某金融国企了解到,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2月9日新华社)
    有国泰君安“高薪门”激起的鼎沸民意,加之有奥巴马政府对金融类企业高管实施“限薪令”的前车之鉴,财政部日前出台“限薪令”,约束和规范金融国企高管薪酬,正当其时。“限薪令”的出台尽管仍存有最高年薪是否偏高、是否应该扩大对国企高管的约束范畴等疑问,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限薪令”出台的积极意义还是有目共睹的。因为,在无人能够置身其外的金融危机面前,“限薪令”的出台表明,有关部门有决心和信心限制金融类国企高管的薪酬。此举传达出危机面前所有人都在共克时艰的信号,有利于安抚和平衡社会心理。
    但分析之下不难发现,相关部门在出台“限薪令”之外,还应该有更多完善收入分配体系的努力。按照财政部的意思,“限薪令”能有效“避免进一步拉大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但不能否认的是,对普通公众而言,“限薪令”对金融国企高管进行限薪,也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平衡其心理、坚定其信心,但他们并未从这项举措中切实受益。从这个意义上说,相关方面在想方设法出台配套措施,使“限薪令”落到实处之外,在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做出更多积极努力,是应有之义。
    检视当下不难发现,当前收入分配领域,的确存在着诸如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贫富悬殊、分配秩序混乱等问题。近年来,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也一再引起关注。因此,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关系,构建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在金融危机当前,更显重要。比如,公众质疑国泰君安逆势高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既然金融危机下金融业的高效率、高绩效不复存在,支撑天价薪酬为继的理由何在?
    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重新审视完善收入分配体系这个老问题,其价值和意义非比寻常。此次“限薪令”出台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力图使金融行业高管和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范围。同时,想到受金融危机影响的2000万亟需解决就业问题的农民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问题更被凸显。此外,在各种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健全的情况下,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问题,也应该被投去持续关注的目光……
    当然,完善收入分配体系是个需要通盘考虑的系统工程。如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扩大中产阶级的比重,用税收等方式有效调节包括金融国企高管群体在内高收入者的过高收入,取缔包括滥用公权者在内的特殊群体的非法收入,缓解城乡、地区、行业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考验着相关职能部门的能力与智慧。
    在完善收入分配体系的所有举措中,收入分配调控体系的健全至关重要。而使税收政策充分发挥其调节功能,又是健全收入分配调控体系的重中之重。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据2月9日《南方都市报》报道,有关部门正酝酿个税领域的深层次改革,或将综合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8日,经济学家吴敬琏等五位学者认为,目前调整个税可以有效地刺激消费,是个税调整的最佳时机。在此我们也期望,有关部门在出台“限薪令”和进行个税调整的同时,也能用积极有效的行动,将当前阶段视为完善收入分配体系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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