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不能只算经济账
    2008-12-02    作者:禾刀    来源:成都日报

  实施“家电下乡”,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市场的消费,成为我国当前“保增长”的一项迫切任务。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30日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对于占全国人口最大比重的农村,激活这块消费市场,对国内经济的拉动意义显而易见。尤其在当前受金融危机困扰,出口增长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迅速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无论于国家经济还是于那些家电企业都会大有裨益。然而,一提到“家电下乡”,现在似乎只有经济账一个概念,似乎实施“家电下乡”就是为了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至于“家电下乡”的本质意义反倒常为人所淡忘。
  在财政部和商务部曾下发山东等地“家电下乡”试点地区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此举事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国家推出“家电下乡”计划既有经济因素,更不乏民生考量。经济因素当然是国内家电产能严重饱和,出口不畅。不过,民生考量显然占据着“家电下乡”决策的更大比重。历经30年的改革开放,虽然我国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但在城乡“二元结构”中,农民生活水平与城市距离差距明显。怎样让农民更大程度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必然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主题。还有,“家电下乡”计划的酝酿出笼事实上也早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
  无疑,“家电下乡”有助于国内经济发展,但如果仅仅局限于经济账,“家电下乡”就有可能走偏走歪。比如,“家电下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但农民不是企业过剩产能尤其是过剩产品的直接消化者,他们有自己的需求,更有自己的选择。怎样在“家电下乡”的惠民政策中,让“家电下乡”更好地服务于农民,这才是“家电下乡”活动的民生主题。
  虽然农村市场发展有些滞后,但农民的需求也有别于城市需求,一些先行企业也做出了良好表率。海尔的发展历程中曾就有这么个小故事,一次,海尔收到四川农民的投诉,称其一款洗衣机故障率较高。海尔调查后发现,原来当地农民拿洗衣机洗土豆,由于泥沙过重,出水管道极易堵塞。海尔没有指责农民滥用产品,而是对出水管道进行了改进。
  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左宗申在谈到“家电下乡”问题时就曾指出,“关注农民的消费福利,不只是要让农民去消费,更要考虑他们的消费是否必要、是否物有所值,消费过后,是否能得到他们所需要的服务。”相比于经济账而言,让农民满意,真切地享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生活质量的改善,这才是“家电下乡”的真谛所在,也是企业谋局农村市场长远发展的重要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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