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油企缘何以卵击石
    2008-10-14    作者:王石川    来源:燕赵都市报

  11日,“2008中国石油流通论坛”上,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透露,据2008年初调查,663家国内民营石油批发商已倒闭2/3,4.5万座加油站关门1/3。其原因是民营企业无油可卖,根本问题是目前我国的石油流通领域存在垄断格局。因此,民营油企正在发起建立联盟,酝酿向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提起反垄断诉讼。(10月13日《京华时报》)

  民营油企起诉垄断巨头,在现有的“江湖格局”中,不啻于以卵击石,但民营油企还是揭竿而起,正因为垄断巨头刻意置民营油企于倒悬———就是不卖油给民营油企。垄断巨头之所以绝民企生存之路,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有钱自己赚,优先满足自己旗下的加油站所需,以围剿民营油企的生存空间;二是卸责和转嫁矛盾,然后为涨价造势,诚如报道所称,两巨头“人为制造油品紧张”,“适时”停产检修,让民营加油站闹油荒。
  垄断巨头之所以能够如此傲慢地玩弄心计,这与其垄断地位分不开,亦与其手握“上谕”有关,早在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就发文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石油集团、石化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单位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炼油厂,要停止其原油供应。十年时间已经过去,再度打量这一规定,不免让人感觉酸涩,如果这一规定继续存在,民营油企焉有发展壮大的希望?
  这么多年来,民营油企的发展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上需仰人鼻息,外需应对外资裹挟,每走一步都踉踉跄跄。犹记得去年6月,当时多家媒体报道,全国90家民营油企正在酝酿联手“卖身”外企,其中15家已签署意向协议。这些民营油企之所以出售,根本原因是一直没有固定油源,生存困难。如今,两厢对照,凄楚景况何其相似,无论是“卖身为奴”还是“死于非命”,原因只有一个———无油可卖。是可忍,孰不可忍,时至今日,民营油企欲愤而与垄断巨头对簿公堂,实是不得而已。
  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颁发了众所周知的“非公经济36条”———“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行业和领域,加快进行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当时,多少民间资本春心荡漾,跃跃欲试,事实证明,民营资本要想进入垄断行业,可谓路途迢迢,一道道玻璃门,“看得见,进不去,一进就碰壁”,具体而言,油源被牢牢控制在垄断巨头手里,民企欲分得一杯羹,只能唯唯诺诺,强作讪笑,如今连残羹冷炙亦不可得。
  自去年1月1日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规定自1月1日起开始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表面看,民企和外资有望拥有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但仍有一道巨高的门槛横亘面前———企业要想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万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毫无悬念的是,一向弱不禁风的民营油企,因其势单力薄,只能暗自吁叹。
  难道放任民营油企一二再再而三地夭亡?难道坐忍“人为制造油品紧张”频仍发生?当然不行!事实已经证明,靠垄断并不能保证油荒不再发生,而任凭民营油企死亡,后果堪忧,其中一点即是加重当前的就业难困局,民营加油站倒闭三分之一,亏损一万多家,直接导致了几十万职工下岗失业。
  为此,必须进行能源体制改革,正如能源专家史长华称,屡屡的油荒已经表明垄断体制并不能有效地保证供应,开放、多元的石油市场更加有利于维护石油安全。原油、成品油进出口和国内市场的放开只会增加油气的供应能力。政府维护的应该是全民利益的最大化,而不能只是垄断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见10月9日《南方周末》)
  民营油企起诉垄断巨头,结局如何,尚难决定,令人悲观的是,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举动多具有宣示性和象征意义,因为目前现有几起反垄断案的诉讼进展并不理想。不管胜算如何,民营油企起诉巨头,起码是一种行为艺术,是把自身悲凉命运向公众的倾诉,是对垄断巨头悲情而无奈的控诉,冀望引得多方关注,以启动相关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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