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退票手续费”上演扯皮一幕
    2008-07-08    杨金溪    来源:千龙网

  7月3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回函,作为对董正伟发出的《请求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权益的建议申请书》的回应,发改委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发出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7月6日新华网)

  火车票退票手续费,一直以来受到民众的质疑。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为维护民众这一权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然而最终我们看到却是围绕“取消退票手续费”上演了扯皮的一幕。
  国家发改委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积极的,毕竟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完善退票费政策的建议。建议中说,应区分不同情况发生的退票,对由于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或运输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退票,不应收取退票费;应按退票费发生的不同时段,合理设置差别退票费率,对旅客提前退票后运输企业能够再次发售的客票,原则上不应收取退票费;运输企业因自身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正常完成旅客运输任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
  然而发改委提完建议后,话锋一转,认为,责令铁路运输企业停止收取退票费存在一些法律障碍。什么障碍呢?发改委表示,从《合同法》角度看,旅客购买火车票,即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了运输合同。双方订立、履行、解除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应按照《合同法》规定调整,旅客退票属于单方要求解除运输合同。 既然如此,何必要提建议。这是刀切豆腐两面光的绝妙的“凌门一脚”,看起来谁也没有得罪,最终什么问题也没解决。
  至于铁道部门站在部门利益上,则更是对民众要求不屑一顾。然而玩得却是进退自如的招数,在车票手续费的问题上,既不说取消,也不说不取消。而是对要求铁道部明确取消“退票手续费”的请求,答复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如此说来,民众又要在是否属于行政复议的问题上,再无限时的博弈下去。
  笔者认为,在有些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在有些法律法规还不能很好保护民众权益的情况下,对于那些不合理的收费,特别是垄断行业不合理的收费,惟一的办法就是举行听证会,让各方面的利益在听证会上得到充分的博弈,特别是让民众的利益在听证会上得到有效的表达,这是治理垄断行业不合理收费的有效途径。
  我们希望发改委在维护民众利益上有所作为,更希望铁道部门在经营中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尊重民众的合法权益。火车票的退票手续费如何解决,还是让听证会去说话吧!

  相关稿件
· 应"责令"铁道部取消退票手续费 2008-07-08
· 到底谁来革除退票费这一霸王条款 2008-07-08
· “退票费”的“霸王条款”该取消
2008-07-08
· “取消火车退票手续费”的困局 2008-07-08
· 取消退票费建议当理直气壮 200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