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红包应跨越户籍障碍
    2008-06-26    魏文彪    来源:珠江晚报

    东莞市财政将拿出逾1.2亿元向12.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放红包。(6月25日《南方日报》)

    在当前物价呈现较大幅度上涨情形下,东莞市财政拿出逾1.2亿元给低收入人群发放补贴,能够一定程度地减轻物价上涨给低收入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无疑是政府重视民生、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体现。但是,实施对象仅限于户籍向低收入人群,那些在东莞长期工作与生活的非户籍低收入者被排除在政策的享受之外,这不能说不是重大缺憾。
    社会福利政策说到底是财政对于纳税人长期纳税的一种回报,既然长期在东莞工作与生活的非户籍人员也在当地常年纳税,那么当地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福利政策显然就应将常年在当地纳税的非户籍人员一并纳入其中。既然包括东莞在内众多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与财富增长是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共同努力的结果,那么非户籍人口也就理当拥有分享当地改革与发展成果的权利,政府与社会就不应将非户籍纳税人员排除在反哺的对象之外,否则既违背社会福利回报纳税人的政策本意,也有违社会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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